接着,是漫长的沉默。
“‘我这个’”
罗兰眨眨眼。
“…我是说:天哪,您这个天生俊俏无双的,我从来没见过比得上您的男人…”吉姆沃克硬生生从怒容中挤出一丝谄笑:“哎呀,您只要问我,我就肯回答,绝不用捆上手脚——难道我还敢对您说谎吗”
「执行官的名头比邪教徒要可怕,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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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跟我说话。
「行你等着。」
罗兰默默翻了个白眼,把那双靴子甩了甩。
它又开始吱吱叫起来了。
“…我都告诉您。先生,只求您留我一条性命,留我这个可怜的、没有触犯法律、道德,只为求活的可怜人一条性命…我艰难打拼了十年,才有了今天——才堪堪开始奢望房子、妻子和孩子,我想有个家庭,有个平淡的日子…”
“您不会如此恶毒的在最后关头合上门,是不是”
“我用我浑身上下最宝贵的玩意儿发誓:我,绝不是邪教徒!”
这一长段,比之前可要诚恳多了。
罗兰垂下手。
“说说吧。”
吉姆p沃克。
原名的确叫劳埃德。
他自很小时候就跟着母亲东奔西走。
一个机会。
让他和母亲找到了真正的容身希望:伦敦城里的某个远郊纺织厂正招人,且没有其他那些厂子的限制——周薪虽然少了些,但管吃管住,偶尔还给些旧衣服。
这几乎是命运的恩赐了。
于是。
还不大懂事的小吉姆就跟着母亲来到了这座纺织厂。
一座崭新的地狱。
起初。
就如其他纺织厂一样。
女工们要学着用机器,用那些‘嗖嗖嗖’纺得比人手要快数倍的复杂机器。学着如何使用、修理,有些更聪明的,甚至用耳朵听,就能听出究竟哪个零件、那个部分损坏——
吉姆的母亲就属于聪明那一类人。
她健谈,慷慨,乐于帮助那些‘笨拙’的,不用几个月,就成了纺织厂里有名的‘快好手’。
他们同吃同住,闲暇时谈男人、衣服、首饰、孩子、家庭和未来,就像无数厂子里的平凡人一样——小吉姆也因为母亲的缘故,很快受到了织工们的宠爱。
直到某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