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出联系,只能在羽丘停留,洧一离开叶绯的庇护,和两个陌生神出去打猎。
决定停留后,他们选定城中的一棵树,掏空一截段树根,共建五层,最底下一层是公用区。
树木巨大,他们居住也无人发现,就是被侥神看见了,也当是虫子。
叶绯住在第三层,底下是洧一,上头是伯乙和程歌。
外头食物分量大,贵不说,还会浪费。
比起奔跑吃尘打兽,叶绯更愿意站在厨房挥小刀。
她将肉腿割厚片又切成块,放在长平整薄石上煎,底下火炉中还烤着四只鸟。
肉块半熟,全部放进大碗中,换煎一颗颗伞灵菇。
等灵菇熟,肉块放上去一起煎。
鸟蛋打碎,放入大量的灵草碎,各种颜色都有,调液均匀后,叶绯觉得量少,于是掺水加量。
蛋液在巨型锅中摊成一张薄饼,叶绯切条卷叠放。在蒸的黄脂米,管饱。
天色将晚时,外出打猎的回来,洧一洗手去帮叶绯,叶绯问他今天如何,他说还好。
其实一点也不好,伯乙和程歌与她对待凡人的态度差别很大。
叶绯虽然不算尊重,但至少会听他说,在开解她过后,他们有些像朋友。
伯乙是直接无视他,不屑和蝼蚁同道。
程歌虽然不会无视,但也不会考虑他凡人体,跟不上他们的情况。
一起坐下吃晚膳,肉质好,味道勾馋,伯乙捧着大碗吃,叶绯问他,
“你今天打了几头,我看上东西了。”
伯乙夹了好几块肉塞嘴里,大口吃下后才说,
“你又看上什么了,养你可真累。”
“说了你也不会欣赏,不贵,只要十条寒星兽的腿。”
“这还不贵!不许买!”
伯乙眼睛要喷火,
“本君给你打多少头了,师父都没得本君这么多好。”
“别小气,以后都是一家。”
“有你这样的丈母娘,简直不幸。”
“吃完跟我出去。”
“烦死了。”
伯乙愤懑吃饭,叶绯惯会欺负他。
“小气的男人可不讨女人欢心。”
“你有脸说,在天庭你赖本君给你付账都多少回了。”
“小心眼,这还记得。”
“本君难道是冤大头,当然要记。”
“你晚上吵到我传音虫聊天了。”
伯乙眼中火苗熄灭,退让,
“给你买,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