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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页)

不,严格来说,是三块牌子。

这座公署本来还有一块牌子,叫作“应天巡抚徽州都院”。

巡抚这个官职,比巡按级别更高。在大明国初,行省一级由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管民政、司法以及军事,号称“三司”。但三司彼此独立,运转起来特别麻烦,后来朝廷设了一个“抚政安民”的巡抚,节制三司,军政一肩挑,比现在的省长权力还大。

比如在隆庆年间,海瑞就曾巡抚应天十府,威名震慑,吓得整个南直隶官场为之簌簌。

巡抚的头衔里既然有个“巡”字,自然也要在各地设下办公地点,称为“巡抚都院”,也有受理诉讼的职能。南直隶巡抚一共有两个,一个叫“风阳巡抚”,负责风阳、庐州、淮安和扬州四府,兼漕运总督;还有一个叫“应天巡抚”,负责应天、苏州、松江、徽州、安庆等十府政务。它在徽州府的办公室,叫巡抚都院,一直是和巡按察院合署办公

弘治十四年,应天巡抚彭礼来到徽州,觉得一起办公太麻烦了,徽州府赶紧在府学左边建了个新都院,把牌子搬了出去,旧院仍交巡按使用。

徽州百姓一提到都院和察院,都敬畏地称之“两院”。

嘉靖八年(1529年)年初,罗显写好上诉的状书,带着全族人民的希冀,踏进了巡按察院的大门。可巧新一任巡按御史刚来,此人叫刘乾亨,是河南洛阳人。刘乾亨新官上任,很想有一番作为,对这件案子颇为重视,遂接下了罗显的诉状。

罗显这份诉状,也是请了高人指点。里面先不提杨干院和罗秋隐坟的事,而是指责杨干院“招集流民伪僧为非"“习演白莲教法,聚散无常”,说佛熙奸淫妇女井“谋死奸妇父男”,说法椿“夤缘官府,交通贿赂”,总之先给人造成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这阖寺僧人都是奸佞,奸佞之话必不可信。

说完这些,状书才开始讲述罗家祖坟的事,引用大量文献来论证罗氏“因坟建寺”的缘由,以及佛熙等人的恶行。最后还不忘把知县高琦捎进来,说他贪赃枉法,滥用酷刑,事后还派人平坟,简直罪大恶极。

刘乾亨看完罗显的诉状,觉得这案子没什么疑问,胜负立判。不过正因为胜负太明显了,反而比较麻烦。

巡按虽然可以接军民词讼,但并非能事事亲审。《大明会典》里说得很清楚:“(巡按所接案子)若告本县官吏,则发该府;若告本府官吏,则发布政司;若告布政司官吏,则发按察司;若告按察司官吏……不许转委,必须亲问。”

可见大部分告官案件,巡按只能向被告官吏的上一级转发,只有当按察司官吏涉案时,巡按才能亲自出手。

罗显这个案子涉及歙县知县高琦,按正常流程,刘乾亨应该将其转发给徽州府,由府属推官来处理。可如果徽州府能解决,人家何必跑来察院多此一举?

刘乾亨再看了看,发现状书里提及了一个细节:罗显指控高琦除了收取贿赂之外,还滥用酷刑,将其屈打成招。

这回好办了!

《大明会典》里关于巡按亲审的条件,有一则特殊条款:“伸诉各司官吏枉问刑名等项,不许转委,必须亲问。”就是说,如果案情里有官吏擅用刑求逼供、锻炼成狱的情节,巡按不得再转发出去,要亲自审问。

按照我们的想象,接下来应该就是刘青天亲自升堂了吧?惊堂木一拍,奸僧犯官纷纷跪下认罪云云。不,并没有。接下来刘乾亨做出一个特别奇怪的决定—转宁国府提吊文卷审理。

这个宁国府,不是《红楼梦》里那一座,而是在徽州府东北方向的邻府,治所在宣城。刘巡按这一脚皮球踢得够远,踢到了徽州府境外。

这个决定乍一看莫名其妙,但仔细一琢磨,可谓深得官场真味。

一个新上任的巡按,如果上来就亲审拘拿一个知县,未免有点骇人听闻。做官最重要的是和光同尘,抓了高琦不要紧,惹得徽州官场抱成一团,八府巡按也吃不消。

刘乾亨把案子转交宁国府异地审理,自己就安全了。宁国府跟歙县没关系,可以保证审案的公正,更不怕得罪徽州官场。将来他们若是查出歙县知县有问题,也怪罪不到巡按头上。

更妙的是,这并不违反大明律。罗显状告知县高琦,按规矩是该转交府级衙门来审。只不过这个“府”不是徽州府,而是宁国府罢了。在大明的司法实践里,异地审案的情况很多,谁也无法指摘。

刘乾亨这是在隐晦地暗示徽州府,如果你们对异地审理有意见,那我就要援引“伸诉各司官吏枉问刑名”的条款,动用巡按的权限来亲自审理了,届时大家面上定不好看。

“巡按亲问”在刘乾亨手里,变成了一件核武器。它的用处不是毁灭,而是威慑,放在发射架上引而不发,才最有力量。

所以这一招“转宁国府审理”,看似踢皮球,其实兹范着无比精妙的平衡技巧,既让案子顺利推进,同时又保护了巡按自己。

果然,徽州府知道以后,什么也没说,也没什么能说的,等结果就是了。只有法椿显得有些狼狈,他的力量在徽州府能施展,跨境力不能及。

宁国府派来审理杨干院案子的,是一位姓郭的推官。

在明代的府衙生态里,一把手是知府,二把手是同知,三把手是通判,四把手是分管刑名理狱工作的推官,俗称“刑厅”,也叫“四爷”。

这个四爷叫郭凤仪,河南人。他相当认真负责,把案卷供状、古今郡志、寺碑家谱等一千卷宗调过去,细细研读,把所有里老、邻居等相关人证重新审问,还派了太平县的典史、巡检亲自赶赴杨干院勘查现场。太平县即现在的黄山区,明代归宁国府管理,与歙县隔黄山相邻,过来一趙很方便。

结果并没什么悬念。无论文献还是乡人证言,都证明了罗氏祖坟的存在。而宁国府的调查人员在杨干院佛殿前的泥土下方,挖出了一些古旧砖廓,更证实了祖坟绝非浮土堆成。

宁国府的判决如下:

1.断令佛熙修筑坟还罗显摽祀。【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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