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珩觉得自己挥枪的动作都快机械了,但这一股又一股的攻势就未曾停过,显然是进入了消耗战。
“这他娘的,到底是带来了多少人?”萧珩整个人都暴躁了,“六头老魔,还整这么多魔修,就为了杀一名资历轻轻的渡劫期,贱不贱,青君这个死变态,他娘的!”
他嘴上骂得越狠,眼睛却越冷酷犀利,那是属于狼王的眼神。
一日一夜的鏖战,萧珩终于登至半山。
“哈哈哈,这还是我们第一次为了救人而出动。”有人咧嘴笑道,“他娘的,杀了这群兔崽子,然后把城主带回来——救渡劫大魔的命,这不得狠狠敲城主一顿酒喝啊?”
南征北战的狼王军,自成建制起,第一次不为了利益而战,也不是因为对萧珩盲目的忠诚。
救还是不救,萧珩给了他们选择,是他们自己站出来的。
再冷酷的战争机器,毕竟也不是真的机器。
他们若是看不透北渊洲的未来、城主的重要性与将军视死如归的决意,今日就不会来九重山下。
“往前走,别回头!”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将军,祝您得偿夙愿——”
有的人倒下了,成为遥遥天阶之上的又一抹暗红血色。
有的人与敌人紧紧抱在一处,让同袍的枪贯穿他的胸膛。
有的人死时还紧紧握着刀,保持着跪在台阶上的姿态,昂首怒目,看向逆着光的将军方向,好似在遥祝他战无不胜。
“狼王军战无不胜!”他们全力嘶吼着,杀声刺破九重山的天幕。
萧珩没有回头,掌兵者不可心慈,亦不可用情太深。他的一切决断,必须要为了胜利,才不会辜负已经流尽血的人。
“一将功成,万骨枯啊……”薄暮之中,将军的琥珀色的眼睛逐渐被血雾模糊,不知沾染脸庞的,是泪还是血。
以少胜多的战争,他打过无数回,但那都是靠战术,却从未这样硬生生地破开一道防线,用命去换命。
但是再惨烈,这一仗也得打。
他逆行九重山,便是立誓杀出一条血路,把殷无极活着带回启明城。倘若此时退却,他还说什么厉兵秣马平天下,不如滚回山里种树得了。
操,又被主君传染了咬文嚼字的毛病,得朝他要酒喝。
看向面前一左一右,如同门神般站着的大魔,半身暗红的萧珩啐去一口血沫,枪尖的血滴答滴答往下流,却是冷冷地笑了。
“怎么,缩头乌龟青君觉得人海战术拦不住老子,终于派大魔来了?”
年长的将军露出桀骜不驯的笑,微微曲膝俯身,摆出了一个执枪对准前方的进攻姿势,身上的罡气冲天,近乎骄狂。
狼咬紧了猎物,定要撕裂谁,饮尽谁的喉头血,才肯罢休。
“把老子的主君,还回来!”
枪尖反射天光,萧珩站在断肢与残躯之间,高大的身躯仿佛沐浴着血红的暮色,周围是震耳欲聋的杀声,让他一时间有些耳鸣。
他甚至并无自己正在一挑二的危机感,长年累月的杀戮,让他早已有了最机警的嗅觉。
枪,是最狂放的打法,他的脑袋却是如浸在冰水里一样冷静,分析着风不度与鸿渐二人的战法。
同为大乘后期,风不度是刀客,而鸿渐则是身法轻灵,法术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