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间段,贫穷的打工人盛息应该已经在小卖部站大半天了。
奉橘从软乎乎的床上爬起,收拾的漂漂亮亮的下楼。
盛庭日常早出晚归,今天也没有例外,早已经坐上商务车去了公司,偌大的家里只有阿姨在忙碌。
瞧见奉橘披散着长发,指尖搭着扶梯下楼,阿姨连忙将一直热着的早餐端上桌。
奉橘打眼一看,皱了皱小脸:“今天的配菜怎么有西兰花?包子馅还是芹菜馅?这碟苦瓜是干嘛的?”
阿姨老实道:“二小姐,今天的餐点全都是大小姐吩咐的。”
奉橘被气笑:“难怪没一个我喜欢的!”
她生气的站起身,拿起一边的包,扭头就要走。
阿姨见状,赶紧接着道:“二小姐!大小姐早上出门前说了,您要是不吃早餐就走,她晚上会去你房间找你谈话!”
盛奉橘可不是个欺软怕硬的人,她毫不犹豫的回:“行啊,你跟她说,我今晚在房间里等着她来!”
哼哼。
她今天可是把身份证藏的万无一失。
奉橘倒要看看,盛庭今晚去哪儿找她~
开车出了别墅,奉橘熟稔的来到一个破落小区,停好车,她跟只花蝴蝶似的,欢快飞进小区门口的便利店。
一步迈进去,她就看到盛息正低头,手里拿着塑料袋,将顾客买的东西塞进去。
奉橘眨巴眼,没有惊动她,自己钻进货架中间,掏出手机,找着个角度,咔嚓给盛息拍了张照片。
和她的霸总姐姐不同,身为盛庭息的另一部分,盛息很贫穷。
从奉橘找到她的时候,她就住在这个老破小的小区里,白天在便利店收银,晚上去酒吧端酒,浑然一个古早言情小说女主的模板。
可盛息的性格,远比盛庭还像她们的本体。
盛庭对外看着冷淡,实则是个掌控欲极强的神经病,时不时还在皮肤饥渴症与厌人之间徘徊,像是一条阴暗爬行不爱叫但会咬人的凶狗。
盛息则不一样,她是真的冷淡,完全是盛庭息的翻版,不仅脸上惯常面无表情,相貌如冰似雪,对所有人都不冷不热,说话言简意赅,更多的时候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和盛庭息留给奉橘的印象一模一样。
所以比起盛庭。
奉橘更喜欢盛息。
照片里,盛息穿着黑色的连帽卫衣,扎着高马尾,青葱水嫩的跟个女高中生似的。
但据奉橘这两天旁敲侧击所知,盛息好像因为家境过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