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方额头上传来的温度,浑身滚烫如烙铁,显然是病的不轻。
烧得神志不清,以至于把她认成了别人吗?
她要是不管闲事的话,只怕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巷尾的尸体。
这种事情,在现今这个社会,还少吗?
明明科技一直在进步,可是社会却没有进行蜕变,仍旧维持着人与人不公平的形态。
有钱的人,不会在意那些穷苦人民,明明钱都是从穷苦人民身上剥削来的。
所以有人看不起病,甚至饿死街头,可有的人却天天大鱼大肉,好几个私人专医在帮他治病。
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也是她会成为歌姬的原因。
可是,越出名,就越发现。
仅仅依靠唱歌,根本无法改变这个社会。
她需要更强硬的手段,更激进的方式,去将这个社会改变成美好的样子。
所以她进了军校,想要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同时去改变人们的观念。???。guaNShu。cc
既然温柔的不行,那就来点武的。
总有一种,适合那些寄生在文明光鲜外表之下的蛀虫。
谁都以为晓仙是个柔弱,需要别人保护的歌姬。
可实际上,她的内心比任何人都要强大。
“坚持住,这就带你去看医生。”
被晓仙发现的,正是混入城市的洛绫。
她没有想到,自己的纯粹概念如此难以掌握,以至于她现在的状态绝对算不上好。
脑子都快烧成一团糊糊了。
虽然即使如此,她也不会死亡,在星港收割的生命还有存货,哪怕在死个十几二十次也没有问题。
可如此状态,也无法应对外界的事件。
只能任由陌生的女人背着自己,也不知道往哪跑。
唯一记得的,就是对方的手很冰凉,像一块冷玉一般,放在脸上很舒服。
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洛绫现在的体温非常高,以至于正常体温接触她,也会感到冰凉。
于是被背在背上的时候,本能地用脸去贴在晓仙脖子上。
似乎这样,会让她舒服不少。看小说,630book。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