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小冤孽!”王婆婆耐心告罄,眉头蹙起,“到底吃什么?”
陈元娘露出洁白贝齿,笑容谄媚得像是个以阿奶为天的小狗腿子,“鸡!就是那种吃起来脆脆酥酥的,好像有一点点酸,但是特别香的,好像还有点酒香。
“叫、叫……”
元娘卡壳了,她定然是没吃过的,吃过的是徐承儿,说是出门吃席面的时候吃到的,滋味极好。当时光是听徐承儿的形容,就把元娘的馋虫勾起来了,十分向往。
但叫什么好像没说,只知道做法里得焙许久。
不需要元娘沉思苦想,王婆婆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是炉焙□□?”
世上菜肴千千万,王婆婆不可能全都知道。但这道炉焙鸡实在是巧,因为那是她死了多年的亲爹生前极爱吃的一道,若要小酌,桌上必须有炉焙鸡。
为此,她特意向家里的厨娘请教过,才得了秘法,还真别说,外头卖的炉焙鸡大抵是不如她做的好吃。
学菜的时候不觉得辛苦,婚事出差错的时候恨死她爹,只觉得都喂了狗,夫婿死了娘家来算计更是后悔不已,痛恨自己当初做无用功,如今许多年过去,倒是觉得手痒了,不知道做起来还是不是那个味道。
她娘家败落了,也不知道那个把秘方告诉她的厨娘如何了,这秘方能没能传下去。
一道菜,勾起了王婆婆许多回忆。
看着一惯强硬的阿奶竟然破天荒露出怀念伤感的表情,眼神怔怔,似有些发愣,简直比日头打西边出来还吓人。
元娘不*知道有那桩往事,吓得心口发慌,小心试探起来,“要不,我不吃也是可以的。”
她一句话惊醒了王婆婆,王婆婆翻了个白眼,直接给了定论,“闹什么幺蛾子,就吃这个!”
说完,王婆婆挎着竹篮子,自顾自出门去。
她可不是去脚店买做好的炉焙鸡,自己做的话,得从买鸡开始,再拖下去得等明日才能吃上了。不过,一整只鸡都做炉焙鸡未免可惜,一只肥硕的公鸡少说三百文呢,真要是都做了,两个半大的孩子一顿就能抢完,不如再买点酒糟?
酒糟便宜得很,还能省些盐,现下天气转冷,正是适合做酒糟鸡的时候,不怕变坏,味道腌出来也更好,做好了还能送点给隔壁徐家。
邻里邻里,就是得时不时送点吃食,表表心意,才显得亲热。
王婆婆一路盘算着,到买东西的时候,更是游刃有余,压根没有多耽误。
回去的时候,她左边挎着的竹篮里装了酒糟、盐、葱等物,右手单拎着公鸡的翅膀,健步如飞。若是昔日在汴京与她相识的人见了,定然认不出来,简直是判若两人。不过,她眉间运筹帷幄的沉着是半点没变,甚至一双老眼里更多了些洞若观火的智慧。
趁着路上的间隙,王婆婆思量起另一件事,她家的铺面要怎么安排。
本来是想租出去的,这样明面上能有个进项,但是上回她照着犀郎所说做的荷叶糯米鸡,大受邻里喜欢,惠娘子也提议她不妨自己开个铺子。
毕竟,汴京的吃食铺子就是如此,只要有一样拿得出手的吃食,就不必怕没有客人,自有那老饕闻着味上门。何况她手艺的确好,自己就有不少拿手菜。
惠娘子还劝她,若是担忧家里人手不够,舍不得孙女抛头露面,家里银钱又足,也可以买一个婢女,挑个年轻手脚利落的,左不过五六十贯就能买断十年。在汴京雇工反而不划算,一日约莫得付四十文的工钱,这还只是干粗活的,若是选一个有手艺的,价钱还得翻倍。
王婆婆虽有些年月没回汴京,但到底是在汴京长大,又掌过家,自然知道惠娘子说的没错。想当初,自己家买断身契的仆婢,也是给月钱的,开销可不比雇工便宜,但大户人家都爱买奴,因为雇工怕多生事端。
思索间,已经到了家门前。
王婆婆推开小门,却见元娘正上蹦下跳,在左躲右躲,木楼梯上都是“咯咯咯”的声响,而那只刚被接回来的小猫踏着小短腿,摇头晃脑,到处嗅嗅去找元娘。
元娘时不时探头,笑声和银铃似的,“哈哈,小花我在这!”
“咦,我又变地方啦~”
“笨笨小花,找不到我!”
……
王婆婆忍不住摇头,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不管男女,都精神充沛,恨不能窜到天上去。
哪像她,老咯!
不过,王婆婆很快就感受到小孩子精力好的好处了。
她杀鸡的时候,元娘把岑娘子磨去歇息,主动请缨来帮忙杀鸡。
今日遇见贵人这事,亲身经历的元娘半点事没有,可是岑娘子不知道是不是勾起往事的缘故,忧思过度,有些低热,实在不适宜干活,尤其是杀生这等事。
元娘就抢着干啦~
其实她还不算完全长成,小孩子家不宜见到杀生的场面,但她坚持,又是乡下长大的,过年还跟着小姐妹去凑热闹看杀猪呢,王婆婆也就不拘着她了。
比起容易忧虑、郁结于心的儿媳,她觉得孙女心思要粗实得多。
但她怎么也得关怀一句,“你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