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少爷见您英武不凡,有意与您结拜为异姓兄弟。这块狼形闻香玉,曾是我部族长的珍宝。少爷愿与您共享,各得其半,并希望您能以玉佩作为我们结拜的信物。”
果真如诸葛亮所料。
赢风此时的装扮,正是一位富贵公子的模样。
有道是,君子以玉比德,无故,玉不离身。
因此,他身上自然佩戴着玉佩。
脖颈间,一块环状的玄鸟玉佩格外引人注目。
巧合的是,闻香玉产自秦国,但这玄鸟玉佩却是源自西域,并非秦国之物。
在秦国,唯有皇室成员才能佩戴玄鸟玉佩,因秦人传说祖先食玄鸟蛋而孕,故自视为玄鸟后裔。
玄鸟,便是燕子,秦人崇尚外表黑亮、内里洁白、颈间一抹红的“玄鸟”形象。
这对环形玉佩本为一双,赢风便将其一分为二,赠予少年一半。
接下来,还需通过歃血为盟的仪式。
双方将血滴入酒中,各饮一杯。
这象征着两人的血液交融,从此结为兄弟。
赢风等待的正是这一刻。
只要尝过对方的血,就能识得对方的真实身份。
果不其然,血酒入喉,他难以置信,眼前之人竟真是掺骇,头曼单于之子。
系统透露出更多消息。
掺骇是东胡献给头曼的美女与头曼单于所生之子,出生时,冒顿已十多岁。
他俊美的样貌遗传自母亲。
头曼对这位漂亮的小儿子宠爱有加,曾考虑立其为继承人。
可惜,冒顿心狠手辣,直接结果了头曼的性命。
但赢风实在想不通,这位匈奴王子怎会突现自己面前?
“兄弟,你我既然已是异姓兄弟,能否坦诚相告?我是赢风,大秦公子,掺骇王子能否说说,为何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赢风此言,犹如平地惊雷,不仅惊呆了自己人,也让周围的匈奴人一阵紧张。
他们不解,赢风是如何知晓少年的身份。
实际上,赢风不仅知其为掺骇,更知冒顿不容小觑,皆因匈奴王室血脉的特殊性。
匈奴王室尚有两三百年的兴盛,气运极旺。掺骇的血液直接赋予了赢风新的能力和修炼法门——狼血之力。
这狼血之力,要求杀戮同类以强壮自身,猎杀越强的同族,身体便能得到越大的锤炼。
掺骇伏地不敢仰视,一副温顺听话的模样。
但他如何径直出现在赢风面前,怕是连诸葛亮也猜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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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兄长所言,我只能藏身于匈奴与中原边境的小部落,时刻准备逃入中原,躲避冒顿的追杀。我不得不四处躲藏,方能存活。”
“我躲够了,部族也躲够了。我们需要一个进入秦国的机会。原以为是秦国贵族子弟来访,却没想到是贵人中的贵人。”
“你为何要跑到秦国来,其他国家不行吗?”
“其余国家大多已被兄长效力的大秦征服,与匈奴相邻的燕、赵、魏、韩都不是秦国的对手。他们自顾不暇,又怎能保护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