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总是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
当处烟雨城这地方能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士兵”之人,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纯粹是一些歪瓜裂枣,在城中领着俸禄混吃混喝等死罢了。
甚至一些睡了今晚明天可能都醒不过来的老头子,都还混在军务之中。
张之勉尝试很多办法,就烟雨城的军务进行革新。
一点一点、一年一年为烟雨城打造出三千精兵。
最早的时候,他还幻想着自己兢兢业业,只要做出成绩,或许有一天,就能被皇家重新任命回去。
再一次,保家卫国,热血洒疆场,实现自己人生的抱负,成就一番功名伟业。
像那些传奇的将领一样,往后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被人提起名字,赞口不绝。
然而,一年、两年、三年、四年。。。
一场又一场雪,冰了又化,化了又冰。
一场又一场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
连枝头上的鸟儿都等到了春天。
可他张之勉,却终究没能等来自己重新征战疆场的夙愿。
不知不觉间,两鬓已经隐隐生出白发。
时至今日,他已经不再幻想成就功名大业。
唯一的愿望,是想死前,再挥一次刀。
再上一次战场足矣。
这一生,我好歹是名军人,总该死在疆场上才说得过去。
倘若死在这落败孤寂而又枯燥的日子里,虚度年华,算什么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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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革裹尸梦里还。
这一战,终究是让他等到了。
尽管,对战的敌人是死人。
但这毫无疑问,就是战场!
当张之勉看见密密麻麻黑压压一片尸体蜂拥而来时。
他的手在抖。
不是害怕。
而是兴奋。
再者说,打死人他是一点都不怕。
当年跟着那位将军在戈壁荒漠之上,可杀过比死人还要可怕的东西。
那时候就没喊过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