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知道。”季明没好气道,“那个老式手摇本就是个取景道具,亏你这个车盲能发动!你是不是忘了自己属性?多年的车废啊!什么车到你手里没出过事?不过开拖拉机都能翻车,真是牛气!”
荀予安一脚飞踹过去,季明捂住屁股嗷嗷叫,抓起枕头还击,两人在屋里打闹了半晌,直到隔壁有人咣咣凿墙,这才停下来。
季明看时间不早了,便照顾荀予安吃药,并简单朝他说了剧组的大致情况,最后叮嘱他好好休息,回房了。
屋内只剩荀予安一人,一室静谧。
荀予安收敛笑容,随手把门反锁,关灯,一个起跳扑到床上,迅速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缩成安静的一团。
犹如被遗弃的幼犬,于人前龇牙咧嘴,掩饰内心的惶恐,却在漆黑的角落里蜷卧,凄凄哀鸣。
良久后,他于黑暗中掀开被子,探出手,摸索到床头柜上冰冷的物体,躲在被子里研究。
这是刚才季明交给他的,说是他的手机。
六年的时光足以令手机更新换代不少,荀予安用得有些磕磕绊绊,好在年轻,很快便上了手。
短暂思索后,他在搜索条里输入一个词。
霎时间,密密麻麻的资料在屏幕里出现,泛着红色斑痕的肌肤图片,图文并茂,十分详尽。
红斑狼疮——这是他妈妈姜嘉玉离婚后得的病。
他妈妈是姜家千金小姐,头上还有两位出色的兄长,所以并不受宠,多年前被姜家物尽其用,作为商业联姻,嫁给当时菖市的黑马新贵荀凌云,婚后三年生下他。
商业联姻本就是一场生意,荀凌云娶的不是妻子,是老牌世家的支持和资金,姜家嫁的也不是女儿,而是荀凌云企业的股份。
姜嘉玉相貌姣好,性格恬静,擅长大提琴,喜爱生花流仪,懂得欣赏油画,却不懂商业和社交,褪去豪门光辉,她也只是个专门被用来联姻的花瓶,注定和荀凌云不是一路人。
仔细阅读了数页,荀予安终于松口气,这病虽然难缠,但只要非重度就不会致命,不过皮肤上会出现恐怖的瘢痕。
荀予安倏然有些心疼,只不知妈妈是怎样熬过来的,对于姜家来说,跟荀凌云离婚肯定很不体面,他们是如何接受了离异的女儿?
难道是展湛出面解决的……不可能吧。
想到展湛,荀予安嘴角轻哂,那个私生子……出国前自己还带人揍他一顿,对方怎么会这么好心?
自荀予安记事起,就知道荀凌云跟初恋情人有个私生子,从小在女方身边长大,但妈妈从未提过,具体细节他了解不多,也懒得去打听。
豪门贵胄嘛,谁能没点腌臜事?
说来也好笑,像荀凌云这种只有一个私生子的,居然还算自律。
荀予安对此毫不在乎,反正展湛又不姓荀,只要荀家不改姓,所有家产只能是他的,于是他就有恃无恐地当了十八年的小纨绔,甚至还暗自盘算,待他继承家业,就把荀家的商业帝国挥霍一空,作为对荀凌云的报复。
谁曾想阴沟里翻船,他只不过眼一闭一睁,荀家竟然真的改了姓!
他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出国的原因。
荀凌云那个不要脸的,在他十八岁生日前,不知用什么办法,居然能把展湛从他情人身边带走,还明目张胆地接回家来,他妈妈本就体弱,被刺激得进了医院。
在那之前,荀予安本来对展湛没有任何意见,孰料这个私生子竟跑到他面前晃悠,进入他的社交圈子,还把妈妈气得生病,这就不能忍了,遂带人狠狠揍了对方一顿。
打人一时爽,后果火葬场。
东窗事发后,荀凌云勃然大怒,火速替他联系好学校,要把他扔到伦敦去镀金,结果只在去机场的路上打个盹,六年的漫长光阴就这样莫名丢失,一切归零。
医生说他是失忆,他却觉得分明是穿越,不然怎么解释,上一秒还在陈叔车里、下一秒就是拖拉机?
算了,管它呢!
小明说的对,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六年时光消失,他被回档到了十八岁。
今后该怎么办,荀予安也没个头绪,想要穿回去是不太可能了,幸好他还是荀予安,没有穿成张予安刘予安,否则让他面对一群陌生的亲友,那还不如原地去世呢。
唉,走一步是一步吧。
捏着手机反复摩挲,荀予安的思绪翻涌不停,最后还是没忍住,开始搜索展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