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弋枕着自己的手臂,想起他这辈子经历过最大的一场暴雨。
那天的天空红得就像包着血的胎膜。
哥哥带着他,被雇佣给一户有钱人家抢收莲藕。
他们家小孩儿欺负他,游弋还手,那小孩儿自己摔下台阶把手摔骨折了。
不管梁宵严怎么给他们道歉,他们都不干,非要游弋也断一只手。
最后的记忆就是哥哥抱着他在暴雨中狂奔,雨水不断顺着哥哥的下巴砸到他头上,身后的叫骂声像索命一样追着他们。
没有跑掉,哥哥把他藏在大车底下,自己出去了。
用自己的手替了他的手。
那个年纪的孩子还记不住事,但记得住疼。
他每一次撕心裂肺的痛苦,都伴随着暴雨。
雨水变成了苦难的标本,印刻在他的记忆里。
这些记忆让游弋始终坚信一个荒诞但有据可循的理念——他是哥哥的孩子,他的一切都来源于哥哥。
女娲是人类的造物主,梁宵严是他的造物主。
他这个人,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从可以见人的脑袋到完好的四肢,到他的头发、他的血管、他的心脏,都让梁宵严写满了,写得满满当当。
梁宵严养育他的生命,矫正他的身体,塑造他的品格,守护他的天性,最后撕裂他的纯真,把游弋从他的孩子变成他的爱人。
所以没有血缘又怎么样?
他是梁宵严用爱捏的骨肉。
他们的红线里藏着亲情铸的钢索。
他们注定是彼此最亲的人。
但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用那么狠绝的方式,将那条坚不可摧的钢索连同红线一起斩断。
十八岁情定终身,二十一岁哥哥带他出国结婚,还把北海湾码头的开发权买下来送给他。
既是聘礼,也是给他的成人礼。
因为梁宵严觉得小孩儿只有结完婚后才真正算个大人。
只是他光有大人的名头,没有大人的担当。
结婚不到半年,他就把梁宵严甩了。
还是用那样让他难堪的方式,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人人羡慕的一对神仙眷侣,二十年相依为命的漫长时光,被他搞得面目全非,不堪回首。
一根烟抽完,雨渐渐小下来。
游弋不想再等,起身走向那面单向玻璃。
他在玻璃前十公分的位置站定,看了一会儿,忽然把脸凑过去,铛铛敲了两下。
“Daddy,你在里面吗?”
如果人生是部电影,此刻一定渐进高潮。
镜头从他的侧脸开始拉远、再拉远、拉到穿过这堵墙,就能看到隔着一面玻璃,两人彼此对望。
梁宵严双腿交叠,坐在游弋对面。
桌上的红酒已经喝掉三分之二,他不知道在那看了多久。
游弋抵着玻璃哑声哀求:“哥,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让我见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