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雇主,比丁成反应还快,跟催命似的,我暗骂了声,回:“我魅力超群,那老东西看上我了,我有什么办法?”
那头秒回:“回薄翊川那儿去,立刻。”
我翻了个白眼,慢吞吞的敲数字:“薄隆昌晚上喊我去他那儿,我要是不去,不是给自己惹麻烦,对任务不利啊。
再说了,要知道那个金库的位置,不是从薄隆昌这个家主身上入手更容易找到线索?”
“薄翊川知道金库的位置,去接近他就够了,别自作主张!”
我懒得回了,解开裤子,对着马桶撒尿。
手表又震,我抬腕一看:“我查了你让我打钱的那账户的主人。
丁成,是吗?你老板派来监视你的钉子,你跟他勾搭在一起,还贿赂他,让他对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说你们老板知道了会怎样?”
我手一抖,差点尿到自己手上。
“你威胁我?”
“不行吗?”
这个Spider。。。。。我咬了咬牙,我倒是无所谓自己怎么样,反正横竖就是一死,我能拉着薄隆昌垫背就行,何况干爹也舍不得杀了我,但丁成就不一样了,他会死得很惨,干爹的手段,我是见识过的。
数张稚气未脱沾满血污的脸在眼前晃动,我脊背发凉,穿好裤子立马给他回信:“我回去,马上就回去。
我会听你的指示,但你要是敢告丁成的密,等合约一结束,我不会放过你。”
那头沉寂了一两秒,才回信:“这么在乎你的情人?我要加码。”
我皱起眉:“什么意思?”
“除了拿到薄翊川的指纹,我要你,成为他的弱点。”
我头皮都炸了起来,打出“我不会干任何不利他的事”
,想了想又删掉,跟雇主讲这个绝对不行,会成为他拿捏我的把柄,我反问:“你倒是说说看,我一个新来的家仆,怎么成为他的弱点?”
“我要你,做他的情人,和他谈恋爱,诱他跟你结婚。”
我看你他妈的是疯了。
我看着这行荒唐至极的字,脑子嗡嗡作响。
这雇主搁这儿写科幻小说呢?当我是超人能上天吗,怎么不干脆说让我直接从月球上挖一颗鸽血红给他呢?忍着想把手表砸了的冲动给他回信:“第一,我是个男的。
第二,薄翊川是个直男,不喜欢男人,结婚就更扯淡了。
你提的这要求,没可能实现。”
隔了一会,他回:“你不试试怎么知道?”
我闭上眼,深吸了口气,自嘲地笑了起来。
薄翊川会不会喜欢男人,我还不清楚吗?
我当年又不是没有试探过,想朝他走近一步。
但凡有一点希望,十年前我哪会选择不告而别?
与其一辈子做只能看他背影的菟丝花,不如剜了心,断了根,做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