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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人,鹘翼拆定了,对此,主脑与所有子程序皆表示赞成。
清晨,阿谢尔吃完早餐,不打算出门,他准备在家看儿会书,重温一下《炽爱杀手》,希望这本曾经喜欢的书可以让烦闷的心情变好一点。
鹘翼端着一盘水果塔,提醒道:
“阿谢尔,外面有一个人来找你,他说你昨晚有东西落在他那里了。”
“昨晚?”阿谢尔心中有些疑惑,昨晚他在大剧场看音乐剧,没碰到几个人啊,除了伊比利安,就是……
阿谢尔想起来了,原来是那个穿着高跟鞋的长发男子,昨晚对阿谢尔做过自我介绍,好像名字叫……阿兹拉尔。
此刻,别墅门口正站着一位身材高大的黑色卷发男子,长长的黑色大波浪卷发没有披着,而是被扎成马尾,将那张艳丽而苍白的脸衬托得格外张扬。
阿兹拉尔今天的穿着比较简单清爽,白衬衫加黑色长裤,白衬衫的腰部位置系了一条黑色锁链状的腰带,除此之外,没有什么额外装饰。
这位喜欢穿高跟鞋的卷发男子,今天也不例外,脚上正穿着一双黑色高跟长靴,鞋跟与鞋尖都很尖锐,配上那双结实有力的大长腿,随便来上一脚,估计可以随机戳死一个人。
偷偷说一句,阿兹拉尔十分有心机地涂了淡紫色的口红,这样不会显得他的嘴唇太过苍白,还可以衬托出他的气质。
“阿谢尔,早上好,吃过早餐了吗?”
“早上好,刚吃完。”阿谢尔瞄了几眼高跟长靴的鞋尖,白衬衫配高跟长靴,竟然丝毫不违和。
再看了几眼对方的脸,有些艳丽的五官,漆黑的眼眸,淡紫色的嘴唇微微上扬,莫名有股中古世纪的哥特贵族进入现实的幻觉。
好吧,看来时尚的完成度几乎靠脸,要是换一张脸,阿谢尔根本不会容忍这么久。
要知道,早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阿谢尔心里,觉得对方是变态,并没有给他留下任何好印象。
好在第二次见面时,阿兹拉尔似乎变得格外有礼貌,非常绅士,明明是阿谢尔撞到他身上,他还担心阿谢尔的身体状况,主动邀请阿谢尔到17号包厢休息一下。
至于后来,阿谢尔在17号包厢里面干了一些不太文雅的事,咳咳。
其实,他还是蛮尴尬的。
但阿兹拉尔今天大早晨跑来见他,他于情于理也不应该闭门不见。
为了避免尴尬,阿谢尔主动挑起话题:
“我有什么东西落在你那儿?”
按理说,阿谢尔在17号包厢只待了一会儿,没多久,他自己就回去了,所以,他感觉自己没掉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