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要我说几次呀?是他要和我争的,我可是一个虚怀若谷的人,如果他能破案,我还会感激他呢!」秦赢政也笑了。
「听说你的死对头与jack是好朋友,是不是真的?」林黛玉问。
「真的!不过人家有名字的,他姓锺,不要老叫他作我的死对头,我可是很爱护同僚的……」秦赢政不满地抗议。
就是我见过的那位锺警官吗?这个世界真小啊!我轻轻地感叹。
林黛玉温柔地打断他,说道:「记得有一次,某人喝醉酒,就说要扒开某个锺姓男子的皮,然后洒上蜜糖,再高价从非洲收购回数十万只军蚁,全部扔到他身上去……啧啧!真是残忍!」
「哈哈……」林黛玉与马刻丝肆无忌惮地齐声狂笑。
我猜,秦赢政肯定在一旁很纳闷地点燃了香烟。
他们漫无边际地聊着、笑着,也不知过了多久,汽车引擎熄火了,四周车水马龙的声音渐渐变得稀疏,我恐慌的心情,也渐渐变成了无奈,到了后来,竟然有点喜欢上这种几乎毫无知觉的懒洋洋。
看来,我的确是个不思进取的人,因为我很容易习惯一个陌生的环境,如果这个环境还不算太坏,我还很容易就喜欢上它。
马刻丝说:「时间差不多了,唤醒刘云吧!对他做做思想工作,好让他能配合我们!」话题终於回到我的身上。
一股力量渗进了我的心灵,驱赶了四周的漆黑,知觉渐渐又重新回来。我终於能睁开眼睛了,看到四周的一切由朦胧变得清晰,我坐直了身子,充满感情地打量着我的四肢。
「看你感触良多的样子,有什么需要发表吗?」坐在我身侧的秦赢政,懒洋洋地笑着。
「还活着,真好!」我感慨地说。
「嗯!可以列入年度十大警句了!」林黛玉回头笑了。
我注意到车子正停在马路边,夜色笼罩住都市,几朵乌云正无所事事地在上面闲逛。看周围的建筑,这里该是g市的一个繁华路段,但却有一栋破破烂烂的烂尾楼矗立在我们附近,高入云霄,大概有六十层左右,与周围繁华的气息格格不入,十分抢眼。
「关於今晚的计划,有选择地告诉阿云吧!他有权利知道的!」马刻丝回到正题,但又是同一句话,实在很难令我认同。
「两件必须物件都拿到了,它们可以暂时隔断你与jack之间的心灵契约!」林黛玉回头凝视着我,轻轻地说:「今晚凌晨三点,我们就在g市阴气最重的地方,永久地抹去jack铭在你心灵上的烙印!」
「阴气最重的地方?」我放缓了呼吸。
「银座顶层!」林黛玉的手指向了那栋破破烂烂的高楼。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银座的顶层彷彿与天空的乌云连为一体,隐隐约约中,似乎闪耀出了血红色的光芒。
「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请你把它们吞到肚子里吧!让胃酸把它们消化掉!」马刻丝领着我们向银座走去。
秦赢政见我欲言又止,便拥着我安慰说:「时间可以沖走一切的,包括你脑海中那一个个的问号。」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忽然想起了自己的病人,医生对精神病人的问题,常常也是一问三不答的,这一刻,我很同情他们。
银座处於一种不设防的状态下,我们毫不费劲就进入其中。踏上那破烂的电梯,便摇摇晃晃地往上升去,随着地面渐渐地远离,我的心情不禁升起了少许徬徨。
银座顶层将都市的夜景一收眼底,大风呼呼地刮过,刮得我们衣衫乱动。空气的流动十分急速,想必将g市中浮躁与虚荣的空气带向了远方。
马刻丝站到了顶层的边缘处,轻吟:「赏花归去马如飞,去马如飞酒力微。酒力微醒时已过,醒时已过赏花归。」
秦赢政双手插进了裤袋里,也吟道:「面如冰透日初明,透日初明路上行。路上行人心斯己,人心斯己面如冰。」
林黛玉坐到了那未建好的直升机降落点上,低声叹道:「对啊!有时尽管天天都从同一条路上经过,但感觉还是这样地陌生……」
马刻丝轻轻摇头:「黛玉,你对这诗的理解太负面了,我们该换一个角度来思考……」
「……」
天啊!都什么时候了,他们竟还有心情讨论文学……
我无言地坐倒在降落点上,抬头看着在天空中徘徊着的几朵乌云,不禁有点羨慕它们的逍遥。
本来等待是一件漫长而无聊的事,我以为时间这位恶作剧精神病人会令我倍受煎熬地坐到三点,可是我错了,我竟十分享受这一刻的宁静,或许是因为这一分钟,我离天空很近,坐在城市的一个高峰上,也或许是因为他们的镇定从容感染了我……直到他们叫我起来,我仍对刚才的宁静恋恋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