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七百年前,汉高祖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赢得了百姓的热烈拥护,从而开创了汉朝四百年的天下。
因此,在新设立的五个行省,二十年内施行的刑法只有三句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伤人抵罪!
此外,就是加强教育——这个几乎等于白说,现在中原地区的文盲率都高的惊人,但只要吸引极少数精英,以夷制夷就有了切实的动力;宣传也是要做的,不能逐字逐句的读原文,但可以学习精神——这个就要靠各种小说戏剧了;儒家的行为准则是要遵循的——这也不是那么重要,习惯是不容易改变的,只要不犯法,一步步来;此外,中原地区现在对佛教道家限制的厉害,但是边境地区可以适当放宽。你去讲“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人家未必会听,但是去讲因果报应估计见效很快——尤其配合《大明律》的推广,效果更佳;那些想要反抗的顽固分子,去讲一下“忍耐顺从修来世”,能不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好说,总归比放任自流得好。
何况西北地区曾经是千里佛国,印度更是佛教的起源地,现在把这些拿出来,也容易取得认同感。
当然,考虑到佛家离开的已经太久,道家更是个外来户,朝廷尊重这里人民的习俗,尊重宗教自由。
“百姓可以信教,也可以不信教;可以信这种教,也可以信那种教;在同一教里,可以信这个教派,也可以信那个教;可以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也可以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
下面听着汪太后绕了半天口令,觉得有点头大,但交换了个眼神,继续往下写。
“信教必须遵法。不得假借信教攻击他人、甚至反对朝廷。”
“政教分离。信教传教只能在寺庙里进行;不得利用教法干预官府行政、司法和学校教育;不得插手百姓日常生活;胆敢违抗,不管从前什么身份、与被害人什么关系,一律严惩不贷。”
汪舜华大致提了几点,翰林院和刑部拿去润色了。
此外,最有效的方式无过于联姻。
这事太祖皇帝曾经干过。当年他老人家打着“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起兵,为了减少阻力,他宣称:“只要蒙古人诚心投降,他绝不会横加杀戮。”他也确实这样做了,很多蒙古人选择了投降明朝,甚至效忠明朝,其中极少数人获得了爵位,他们的后代至今活跃在朝堂上,包括重庆公主的驸马永顺侯薛辅。
但这只是一方面,太祖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大力汉化。蒙古人必须全部改成汉姓,用汉族人的文字,取汉族名字,说汉人的语言,穿汉人的衣服。二是蒙古女子,不允许和蒙古男子通婚,必须嫁给汉人。如果违反法律,轻则贬为奴隶,重则处死。
但这毕竟是在传统的中原地区实行的,蒙古人毕竟是少数;现在如果在边疆地区照搬照抄,无异于飞蛾扑火。
首先,这些地区的百姓,你叫什么名字、说什么话、用什么文字、吃什么东西、穿什么衣服,朝廷不干预;但不管你想要当官、从军或者受田、经商,只要和政府打交道,就必须要有汉名,尤其要想入仕,各级考试只用汉语,尤其想要走综合管理岗位考进士,范围就是四书五经加律法。不学,就别想当官;而一旦进入体制内,穿什么衣服、行什么礼,都是有规矩的,没有谁给你搞特殊。至于普通人,只能上行下效一步步来。
其次是鼓励各族和汉人通婚。以前没有土地的土著流民,也允许受田,多少呢?十五岁以上的成年人十亩,不到年龄的未成年没有。但是,只要你和汉人通婚,不管是嫁给汉人还是娶了汉人,你们的子孙一律登记为汉人,受田与普通汉人相同——所以,搞快点吧,毕竟时间只有这么几年,过时不候。
当然,汉人的好处也是看得见。
为了开发边疆,除了非杀不可的,其他基本流放;尤其是宗族观念和宗族势力根深蒂固的一些地区,要真是几千几百人的杀,汪舜华也觉得发憷,而且确实容易引发反弹,因此当时是下令分家,分了只要不在现场就没事,就算在场也可以减罪,死刑改流放。这样宗族势力逐渐瓦解,只是这个逐渐的过程实在太漫长,大家平时聚在一起商量怎么对付朝廷,一旦出事如鸟兽散,朝廷抓住主犯了账,别的人还照顾他的家小,俨然是为民请命的英烈。
现在不管你分不分家,除了主犯处死,其他的一律流放边疆;为了避免这些人到底新地方继续抱团,朝廷行文地方,不能一家人、一地人都往一个地方去。
放宽的是关于纳妾的规定。不管你多大年龄,只要是汉人,到新五省,都允许纳妾,没有数量限制,生出的子女授田数比照嫡子女减半,当然,有时间限制,也是十年。十年以后就不授田了;同时和汉人生的孩子也算汉人,二代婚姻就要受到限制了。
群臣看到太后并没有过激的开发计划,也就把心放下来。大家是真的害怕步子太大,把大量人口放到南方地区导致中原空虚,不仅给北方可趁之机,也可能导致民怨沸腾。
现在——新的土地能不能守住先不说,至少国内百姓情绪会稳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