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听云听了更加佩服,自学居然能有这么高的厨艺,天赋真是绝佳,不标感叹,“那海大叔您年轻时太耽误了,要是从小学厨,现在一定有不凡成就了。”
海连敬心说,我可不就从小学厨嘛,但只是笑眯眯的点头。
这时林志刚带着程旭过来上菜,隋听云见林志刚跟海连敬说话比较亲近,就随口说道:“这是您老的儿子吧,一看就是了,二位长的还挺像的。”
林志刚本来正小声跟老丈人说厨房的烧鸭已经好了的事,让老丈人抽空去看看。
可没想到就听到这么一句,他不禁就愣住了。
说起来老丈人被媳妇接回来住已经有半年多了,这半年里也就是刚开始开店时,有些好事的老头老太问起过两个大舅哥,老丈人似乎被他们寒了心,只说没有那两个儿子。
后来越来越忙,渐渐也就没人提起。
他这才想起来还有两个舅哥,老丈人来了半年,两个舅哥居然一次也没来看过老丈人,他都怀疑对方知不知道自己媳妇将老丈人接到自己家,或许对方猜到但从来也没问过一句。
他不禁有些为老丈人难过,付出全部心血却养出两个白眼狼。
要是没这半年的相处,他跟老丈人也就是普通的翁婿关系,年节过去看看,生病帮着照顾下,也就仅此而已了。但一块住这半年多,老丈人开店带着他,还教他厨艺,就连盖个房子都写的阳阳的名字,虽说这房子以后肯定还是老丈人的。
但就是这份照顾和信任,他对老丈人也是十分感激的,他们的感情也绝不是普通翁婿了。
只是再怎么有感情,他也只是女婿,比不过有血缘关系的两个舅哥。
这阵子也没听老丈人提起过两个舅哥,想必就算心里还生气,之前的话也是气话吧,现在猛的听这记者就这么大咧咧提起,他不禁担忧的看向老丈人。
而海连敬听了却连眉毛都没颤一下,仍是笑眯眯道:“我没有儿子,就一个女儿,这是我女婿,跟我亲儿子一样。”
说着他拍了拍林志刚的肩膀,而林志刚则呆住了。
隋听云闻言自然夸他们翁婿关系好,要是不说还真以为是亲生的。
搞的林志刚都有些不好意思。
采访结束,海连敬等人回去干活了,留下隋记者和冯大胖摄像在那拍桌上的菜。
此时桌上已经摆上一大桌子菜,最中间一道叫花鸡已经被敲开黄泥壳,荷香四溢又不腻人,红烧肉颜色红亮、肥瘦相间,颤巍巍的摆在盘中,香酥鸡腿散发着勾人的酥香,每道菜都那么吸引人,摆在一块多种香味汇合,简直就是香味炸弹,炸弹的人都快不会思考了。
菜刚上桌时,冯摄像就快不会会思考,他本来就更爱美食,拍够素材道催隋听云道:“你快尝一尝然后说一说。”
虽说说好冯摄像帮着干掉整桌菜,但隋听云做为记者,还是要尝一尝,给观众形容下味道。
隋听云正坐着,一时有些愣神。
她自然也闻到香味了,实在是太香了,她不自觉的就咽了咽口水。
她减肥多年,现在水煮菜几乎成了她的最爱,吃清淡饭菜多年,她现在几乎很少吃肉了,而且看到肉就会觉得又油又腻,完全不想吃。
可是现在她闻着这霸道的香气,却一点也不觉得腻,反而勾起了她的馋虫,可她都很长时间没怎么吃过肉了,要是这回破例,就怕以后再也吃不下清淡的饮食。
她都三十多了,新陈代谢变慢,肉吃多了很容易就胖回去了,她可不想像冯摄像一样,变成大胖子,唉,她也没觉得冯摄像不好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变胖而已。
她脑袋里两个小人开始激烈争斗,一个说吃块肉不会变胖,一个说千万别吃,吃过一次就回不了头了。
正在这时,她又闻到一股诱人的浓香由远及近的飘了过来,接着一盘新菜放在桌上,原来是烧鸭。
隋听云见了不禁有些失望,烧鸭她以前吃过。
她是北方人,但在南方广省那边也上学工作过很多年。所以京市的烤鸭她吃过,广省那边的烧鸭烧鹅她也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