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这里没有打摆子,就已经算是定力够足的了。
这已经推到了泉水,还怎么打?
泉水已经快爆了。
无力回天,神都救不了。
事实清楚!
案件清晰!
证据明确。
拿头打啊。
怎么辩护?
根本找不到切入点好吗?
斯内克只能几次咽口水,张嘴说道:“法官大人针对这个案子,我方在事发之后已经原告方和解。
并且在后续的时间曾经多次联系原告方发布了道歉声明!
请看在认错态度良好的情况之下,从轻发落。”
叠的甲被破了之后。
见识不对,赶紧认错。
赶紧认怂。
在明知道必败的情况之下,争取一个态度良好从宽处落的情况。
斯内克识时务者为俊杰……
但是他旁边的这个造谣女不是啊。
只见这女子狠狠的拉了一把斯内克!
然后站了出来:“法官大人,由于我方律师的业务原因,可否由我这个被告来为自己辩护?”
法官点了点头:“你是当事人当然可以为自己辩护!”
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法庭之上都会尽量少说话。
更别提为自己辩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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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对法律不了解,对各种程序不熟悉。
另外一方面的话,律师会更加的专业,知道该如何扬长避短尽量的用专有的法律名词进行陈述。
但是在有些案子当中,当事人直接不聘请律师自己上。
这些人有的是想省钱省一笔律师费,认为在法庭之上自己把事情说出来应该也算是可以的。
罗凯坐在原告席上。
看着这个造谣的女子,竟然把自己的辩护律师给扔在一旁,自己撸袖子上场。
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