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这个工作没有她开宠物诊所的时候来得没空睡觉啊。
他轻轻摇醒了她,余蝶珍一睁眼就问他:“你下班了吗?”
郑哲希笑了,说:“什么事情这么着急?在家等我都不行?”他把白大褂挂在衣架上。
余蝶珍站起身,很焦急地说道:“我外婆家的小村……就要建高速公路了。”
“之前就听说过,现在是真的?”郑哲希问道。
余蝶珍点点头,他牵起她离开医院,开着车回家的路上他说:“星期六我陪你回去。”
到了星期六的时候,余蝶珍把郑亦南给了余母照顾,说明原因之后,余母让他们把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吧,带不走的就送给邻居家。
兜兜转转,沿路风景相对于郑哲希第一次来,已经天翻地覆。他若不是一年前和余蝶珍来过,恐怕也不一定记得路。
当车驶进小村的时候,余蝶珍看见村口这几家人已经人去房空,玻璃被报纸糊着,但还是碎了一半,大概是有些小偷想看看里面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而敲破的吧。
本应该在这个暑天盛放的荷,却只有寥寥几株生长出来,而且还十分孱弱,似乎风一吹就倒。而它们的身边,净是枯萎发黑,爬满不知名小虫的败叶。七八月要绽放的荷花啊,不见踪影。
“我真没想到,荷花池有一天会变成这样。”余蝶珍看着车窗外,有些难过。刚刚路过的小学,围墙已经破损到快没有了,只剩下建筑的残骸,连悬挂秋千的大榕树也被砍掉,剩下树桩。
“发展的需要吧。”郑哲希感觉自己快要回忆不起初中毕业的暑假来这里时小村的模样了。
郑哲希把车开到了余蝶珍外婆的老屋前,隔壁的邻居还没有走,余蝶珍和他们打声招呼,把钥匙拿了回来。邻居很久没有见过余蝶珍了,寒暄了一会儿。
“我们就要搬走了呀,政府给了我们一套房,我去看过了,一家人挤挤,挺好的。”
余蝶珍说:“我们这次回来就是把外婆的东西带走,你们看看有什么想要的,我们没什么用,送你们了。”
邻居不好推辞,答应了。
她打开满是尘的房门,铺天盖地地尘飞扬起来,她走进去,也不过一桌一椅,铺在上面的报纸被老鼠爬得不像样了。她说这桌子还很好,送给邻居做饭桌是可以的,椅子的话,看他们怎么办吧。
余蝶珍还是走到房间,梳妆台最后面临抛弃,床板也是,她从角落找到了郑哲希当年睡过的席子,她觉得这个也许能带走。
“睡在这个席子上完全就是煎熬啊。”郑哲希说。
“我知道。”余蝶珍不会告诉他她在他离开之后,试着躺到这席子上。
她从床板下找了一个陈旧的布满螨虫灰的橡皮筋,她只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凌少杰买给她的,他让她扎起头发。
“这是什么?扔了它吧。”郑哲希说道。
余蝶珍终究没有把它留下,它破旧得不成形状,若不是她还认得那蝴蝶,她也许也看不出来。她把它扔到了地上,就像扔掉对过往的所有念想。
直到它埋进尘土,永远腐烂。
余蝶珍收拾着能带走的东西,发现也只是一些零零碎碎的小板凳,她忽然抬头,看着郑哲希,说道:“你说生命是不是特别地渺小?就像凌少杰一样死了就这样没有了。”
就好像昨天凌少杰还拉住她往卖橡皮筋的老婆婆那儿去买一条橡皮筋,今天他就已经埋在黄土之中化为白骨了。
“可那不是他的生命终结。”郑哲希说,“一个人生命的真正终结,是被世人遗忘。”
更何况他是旧人。旧人自难忘,怎可不思量。人太渺小,所以止不住时代变迁,改不了生离死别,逃不过兵荒马乱的青Chun,救不了爱入膏肓的爱情,寻不见新城中的旧少年。
“如果你还记得他,他就不死。”郑哲希无奈地说。
他仍然知晓,凌少杰以死来在余蝶珍心里烙下永恒。而自己,要与她渡过永恒。
收拾好东西,余蝶珍说要到处走走。郑哲希走在她身侧,彼此缄默。余蝶珍对这个小村如此情深,她所有对外婆的思念在潘安邦死后就转移回这里,因为没有人再为她唱《外婆的澎湖湾》。此时,她需要的是缄默,再听这个小村给她童年的“澎湖湾”回忆。
她没想到见到凌少杰的父母,以及十七岁却像二十多岁女青年般成熟的凌敏。
“伯父伯母。”她细声细气地说,然后看向凌敏,凌敏看见她,露出厌恶的表情。
凌父满头风霜,明明与自己父亲年龄相仿,却显得较为年老,他有些驼背,看见余蝶珍,又看见余蝶珍身侧的郑哲希,欲言又止。
还是余蝶珍先开的口:“伯父伯母,这是我的丈夫,郑哲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