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衣领队是展穆,赤衣领队是叶肖。与其说这场比赛是两队之人的较量,还不如说就是这两个人之间的较量。
众星拱月般,进球多由二人来完成。展穆带球射门,步法沉稳若松,而叶肖带球射门,却是步法灵动若风。
当此时,球在叶肖脚上,但他并不急于将球射门,反而是卖弄似的将球踢高,用一只胳膊接住,再是一低头,球竟然滴溜溜的从他的这边胳膊转到了那边胳膊。
全场顿时响起一片喝彩和口哨声,叶肖得意一笑,胳膊处微微一用力,球向后飞。而后他右脚忽出,准确无误的从身后就将球射到了对方的球门里。
全场的喝彩声和口哨声一时就更厉害了。而叶肖就立在当地,面上是掩也掩不住的笑。
云蘅撇了撇嘴,暗暗的说了一声,骚-包。
她几乎可以断定,叶肖就是典型的明骚暗贱那种类型。丫的别看表面上装的再怎么成熟,其实内里就是一特爱现,想得到别人崇拜目光的小屁孩。
她也懒得再待在这里看这货现来现去的个人秀了。
转身,利落的又从人山里挤了出来。她抹着额头上的汗,决定还是回去弄点吃的吧。
做薯条其实真的是很简单啊啊。昨晚她就已经将土豆刨皮切成粗条了,然后在水里稍微的洗了洗,再是在屋外放了一晚上。
这样滴水成冰的夜晚,直接可以当做冰箱来用了。
而此时,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哦呵呵,云蘅摩拳擦掌,得意而笑。
油锅架起,灶火升起,薯条炸起。
她看着炸的金灿灿的薯条成品,心里那个成就感简直就要爆棚了。
顾不得刚炸好的薯条还在发烫,她迫不及待的就抓起了一根,想尝尝滋味如何。
可是,好死不死的,帐篷的门帘正在此时被人掀开了,有人走了进来。
被人打断进食的感觉并不好。她有些不悦的转身看着来人,然后她的脸就直接黑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薯条其实特好炸,刨皮,切条,水洗,冰箱冷冻几个小时,然后炸起。出来的效果跟外面卖的是一样滴。各位可以试试。
那什么,我知道古代是没有土豆这玩意的。但素,本文是架空,架空,所以各位就图个乐子就好,别太较真啊亲们。
☆、抢手的饽饽
叶肖依旧是刚才校场上的那副打扮,赤衣赤服,额头系着锦带,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