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子健是首席设计师,团队里只要他去就可以了。
徐子健带着她,是一番好意。
翁千歌想要在团队里脱颖而出,自然也少不了老板的赏识。
虽然徐子健可以给她分派任务,但翁千歌想要独挑大梁,没有老板的认可、只有徐子健的举荐那也是不够的。
见她打退堂鼓,徐子健失笑。
“怎么了?
你从家里逃出来,不就是想要做一番事业吗?
现在机会摆在面前,怎么又退缩了。”
“不是。”
翁千歌皱皱眉,“我是真忘了,现在这样去见老板,会不会太失礼?”
“这样……”徐子健看了下腕表,“先送你回去一趟,洗个澡、换身衣服,虽然不需要多隆重,简单收拾一下还是有必要的。”
“行吗?”
翁千歌觉得很抱歉,“会不会耽误时间?”
去见老板,还迟到,肯定是不好的。
“没关系。”
徐子健摇摇头,“我陪着你一起,不让你一个人迟到,到时候就说是工地上的事,我们是替老板卖命的,老板一定会理解。
就没有老板不喜欢勤劳的员工。”
翁千歌很是感激。
“谢谢你啊。”
“哈哈。”
徐子健笑着摇头,“我发现,你现在是越来越客气了,以前我们在加国那么要好,你可从来不像现在这样把谢谢经常挂在嘴边。”
是吗?
翁千歌怔忪,其实,她不太记得了。
虽然知道徐子健是她在加过念书时的前辈,印象里,他对自己很照顾,但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出过车祸,在医院里躺过很长时间,后来人是醒了,但却落下了后遗症——比如现在时常犯的头痛症。
另外,就是缺失的记忆。
很奇怪,没了那段记忆,并不影响翁千歌的生活。
但,有的时候却又会觉得心头空落落的,十分难受。
“千歌?”
徐子健开了车门,等着翁千歌。
翁千歌缓过神来,上了车,样子还是呆怔怔的。
徐子健笑问:“这是怎么了?
是太累了吗?
要是这样,那我们今天就不去了,以后我再找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