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屠渤尼接到命令,众人看向他的眼神都是羡慕,这一次原本大家以为自己的都能冲上去大杀一番,结果让人始料未及,他们来了最多就算是看个热闹,不过他们依旧有所期待,若是王都城内的赫连景松不投降的情况下,攻城的任务肯定会交到他们的手里。
休屠渤尼打马来到休屠部轻骑兵军阵之前,足足七万轻骑兵,那真是一眼望过去,连军阵的边界都看不到,密密麻麻的一整片。
“忠州道的儿郎们。”休屠渤尼抽出腰间战刀:“我们是大明的战兵,我们是大明的一份子,今天,就在这里,我们要向皇帝陛下,证明我忠州道儿郎的忠诚。”
“我们要怎么证明忠诚。”休屠渤尼继续吼道:“那就跟着我,杀了霍拓国的杂碎们,用霍拓国杂碎的人头与鲜血,证明我们对皇帝陛下的忠诚。”
说完,休屠渤尼调转马头缓缓催动战马,身后数万骑兵缓缓跟上,军队在慢慢的靠近正面战场,休屠渤尼紧握手中大明制式战刀,今天不为别的,就为了休屠家的未来。
战马的速度不断变快,正面战场越来越近,已经濒临崩溃的霍拓国士卒更是在这气势如虹的骑兵已经到了临界点。
再说绕过正面战场的路朝歌,三百余人如同一柄烧红的匕首,狠狠的插进了赫连嗣华的中军,路朝歌的出现,赫连嗣华早就已经发现了,不过他并没有做出什么部署,他的中军都是他的亲军,足足有三千多人,而路朝歌只带了三百多人出现在这里,三千打三百,赫连嗣华就不相信大明的战兵真的能够以一当十。
他并不知道,路朝歌麾下这三千人就他娘的不是普通战兵,那都是精锐中的精锐,而且最关键的是,这帮人都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这么多年在他们手里的人命可不少,这帮人真的能做到以一当十。
赫连嗣华翻身上马,抽出腰间的战刀,他也想和路朝歌硬碰硬的来一下,这么多年和路朝歌也没正儿八经的打过一次,如今有机会了,那就狠狠的和路朝歌硬碰硬一次,哪怕是输了也无妨,输在路朝歌的手里,不丢人。
“踏阵……”路朝歌手中战刀落下,一颗人头缓缓落地。
路朝歌的刀锋尚在滴血,三百骑兵已如楔子般凿入敌阵。赫连嗣华的三千亲军确实不是庸手,但在这些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老兵面前,所谓的精锐竟像初春的薄冰般脆弱。
“凿穿他们!”路朝歌的声音不高,却让跟随在他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三百人应声变阵,竟在敌阵中分成三股。最前的百人呈锥形继续向前,左右各百人呈雁翅展开。这个看似冒险的分兵,实则将这些人的单兵作战能力发挥到了极致。
一名玄甲老兵侧身避开刺来的长枪,反手一刀削断了枪杆,第二刀已抹过对方咽喉。他看都不看倒下的敌人,踏步向前,刀光闪处,又一人捂着喷血的脖颈倒下。
赫连嗣华在亲兵护卫下看得分明,这些轻骑兵的配合已臻化境。每当有人陷入围攻,总会有同伴从不可思议的角度出现解围。他们杀人如割草,每个人的刀法都简洁到极致,没有花哨的动作,每出一刀必见血。
“将军,退吧!”副将急声道,“这些人都是魔鬼!”
赫连嗣华咬牙:“我就不信他们不会累!”
可他错了,这些轻骑兵的耐力超乎想象,他们就像不知疲倦的杀戮机器,在敌阵中往复冲杀。更可怕的是他们的战马,同样训练有素,会在主人挥刀时自动调整步伐,甚至会抬起前蹄踹向靠近的敌人。
路朝歌始终冲在最前,他的刀仿佛有了生命,每一刀都带着风雷之势。三个敌将同时扑来,他竟不闪不避,刀光如匹练般划过。
第一人举刀格挡,连人带刀被劈成两半。
第二人横枪招架,长枪断裂,胸口出现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第三人想要后退,却觉脖颈一凉,头颅已飞上半空。
“赫连嗣华!”路朝歌突然大喝:“可敢与我一战?”
这一声如惊雷炸响,竟让战场为之一静。赫连嗣华脸色铁青,握刀的手微微发抖。他不是怕死,而是作为主帅不能意气用事。
路朝歌距离赫连嗣华并不远,把赫连嗣华的脸色看的清清楚楚,路朝歌仰天大笑。
杨延昭护卫在他左侧,手中陌刀不断挥出,将试图靠近路朝歌的冷箭和攻击尽数化解,陌刀每一次闪烁,都必然带起一蓬血雨。他的动作依旧沉稳高效,但紧抿的嘴唇和微微发红的眼眶,暴露了他内心同样沸腾的情感。
那三百老卒更是如同疯虎入羊群。他们放弃了所有防御,将十年积压的怒火、愧疚与思念,全部灌注到手中的兵刃之上。刀砍卷刃了,就用枪刺;枪折断了,就拔出备用的短刃;甚至有人直接合身扑上,用拳头,用牙齿,用头槌,将面前的敌人撕碎。
他们不是在战斗,而是在进行一场血腥的献祭。每杀死一个敌人,就在心中默念一个留在西域的兄弟的名字。
“王二狗,看好了,哥给你宰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