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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4章 抓捕僵尸(第1页)

陈浩云这时也接收了这具身体的记忆。

非常普通,名字被那个神秘力量给改得一模一样,也是叫陈浩云。

今年18岁,当兵四年,就是说他14岁就当兵的四年老兵。

但因为年岁小,而且没有家族,孤身一人,没门路没钱送礼,所以在军队就算干了4年,也就是个士兵,班长都不是。

至于所在的部队,广南省山佛镇守使李斌的兵。

军队原身是山佛巡防营,民国建立时,摇身一变,成了挂着国防军名号,但本质是私人军队的部队。

当时不知道怎么流浪山佛的14岁少年陈浩云,为了找份稳妥的饭食,就去投军了。

那时刚好李斌镇守使想要扩张军队,只要不是七老八十,不是十来岁的小屁孩,不是残废,几乎是来者不拒的招入部队。

因此,陈浩云也就14岁就被招入了部队,一直当兵到现在。

四年兵龄下来,陈浩云也是个老兵油子了。

敲诈勒索坑蒙拐骗这些因为本性的事做不了,但偷奸耍滑这种事却是拿手的。

陈浩云对这具身体原来的情况不由得撇嘴不已。

他要有上进心,在李斌这个镇守使刚开始扩军就加入了进去,后面稍微努力点,晓事一点,愿意舍本的打点一下,他喵的早就当连长了,哪儿还会是个兵啊!

不过无所谓,还年轻,才18岁,自己来了肯定可以往上爬的。

自家的两位女诡上司可是说过,不知道红白势力在哪儿,那么就选择自己竖旗自立最好。

因为就算麾下可能会有红白势力的人潜伏进来,但你的上司不会是红白势力的人。

自己竖旗自立,可比辛苦忙活一阵,却愕然发现自己都在替红白势力打工的好。

而在这个群魔乱舞的时代,军队竖旗自立,就是最好的一个选择。

可比当黑帮老大或者经商当大老板,又或者当民族企业家以及跑去走政界好太多。

因为这群魔乱舞的时代,武力、军队才是一切的根基。

所以陈浩云对自己只是一个军阀麾下的小兵身份,没有什么不爽,反而很开心。

起码这4年老兵的身份,自己在军界也算有点门路了。

总好过穿过来是普通人,然后从头从底层爬起的强。

毕竟很多时候,在不能明刀明枪开打的时候,资历是可以压死人。

就假如现在陈浩云所在的班,班长空缺,有两个人选,一个是陈浩云这个4年老兵,一个是刚进来却展现非凡能力的新兵。

就算那个新兵能力再厉害,不论是上级还是班里的其他咸鱼兵,都不会愿意让那个新人上台的。

当然,这也得陈浩云这货懂事才行,他要是还和以前一样,不走不送,而那个新兵却敢送重礼的话,那上头自然会毫不迟疑的任命那个新人当班长。

但只要陈浩云愿意拍马和送礼,就算新兵也送礼,班长的位置也绝对是陈浩云的,没人争得过他。

这就是资历的作用。

现在不知道红白势力在哪儿,是不是全都被投送到一个势力中,还是扩散投放,一点都不了解。

所以还是专注于自己赶紧往上爬,赶紧具备扯旗自立的实力吧。

反正大家都是凡人,没有超凡力量存在,所以看的是个人的实力和运气。

毕竟这是夏国的历史片段,没有超凡存在……

呃……

陈浩云突然呆滞了,因为他这才查到自己这次离开军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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