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就是养闺女和养儿子的区别了。
儿子只会拆屋子,而女儿就懂得布置屋子了。
儿子只会弄脏弄烂衣服找你洗补,而女儿却会裁布制衣给你穿。
不是不疼儿子,而是女儿真的比儿子贴心多了。
看着日子一天比一天变得更好,穆念慈不得不相信,一时的善念,收养了这位远亲的遗孤,是很正确的决定。
这个村子,其实是她父母的村子,不过跟着义父跑江湖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只是造化弄人的,乱世之中,只有这种根的地方,才勉强有她母子一处容身之所。
小岚不愧是官宦之后,懂得就是多,有女儿在,她只要听女儿的话,就足够。
至于杨过,就更加简单了。
只要比他更厉害就好了。
痞痞的杨过很自豪的向妹妹炫耀:“妹妹,妹妹,你看你杨过哥哥我厉害吧,今天我套的!”
然后举起一只野鸡很自豪:“你不是看着村口小花妹的毽子发呆吗,哥哥我也给你做一个更大更漂亮的。”
林岚:……
我的确是看着毽子发呆,不过你家跛子妹妹踢不了,我只是想着,将家里的鸡毛攒攒,弄出毽子卖出杂货铺能换多少钱!
然后第二天,杨过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家的妹子,用他漏夜做出来的十个毽子,换回了三头大野猪。
其中过程是,用每人两个毽子的报酬,请了村子里的几个孩子帮忙弄了一个简易的诱惑陷阱,几包特制的蒙汗药下去,逮住了三只大野猪。
野猪还是村里的壮汉们帮忙抬回来。
从此之后,整个村子看林岚一家的眼神都带着莫名的敬畏了。
杨过:我才征服小伙伴,然而我的妹妹已经征服了全村人了!
林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个村子中,不大不少,各种人情关系在,虽然她不怎么擅长处理,可是村里面的人对娘亲、杨过和她三个,或多或少都起了些心思,她还是能感觉到的。
没办法,娘亲和她是女孩子,无亲无故的,只算是半个族人,而杨过更是,地地道道的外姓人了。
这样的家庭组合,居然生活水平一年一变,过得比他们都要好,各种心思肯定是有的。
甚至不少人看到林岚如此出色之后,后悔当初没有将她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