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灰蒙蒙亮时,我便听到机器轰鸣的声音。
它预示着,我该起床干活了。
主管警告过我的,敢迟到一分钟,中午就没饭吃。
这段生不如死的日子,成了我后来永远都迈不过的坎。
每想起一次,便像是从鬼门关里走了一遭。
清早,我摸黑爬起来,跟着大姐一起,忙忙碌碌在破旧的厨房,准备所有工人的早饭;
白天,我守在那火炉口,用早已布满老茧的双手机械性重复烧砖的动作,并已习惯了主管时不时抽过来的皮鞭。
晚上,经过一整天的劳累,我已经困到不行,可我不能停歇,因为盆子里还有一大堆臭烘的衣服等着我去洗。
最可怕的是,工厂里每一个人都喜欢欺负我,动不动就对我拳打脚踢。
等到终于忙完一切,我已累到快要休克,挨到枕头便睡死过去。
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
在不断麻木不断崩溃的过程中,我也终于深刻而彻底的体会到,傅司年所说的要让我“生不如死”,到底是何等滋味。
是的,他做到了,他太棒了,他确实让我生不如死、不成人形了。
两年而已,曾经那个走在街上都有人吹口哨要联系方式的靓女孩,如今呢?
面色蜡黄、斑点纵横、发丝枯槁、骨瘦如柴。
杂乱的眉,苍白的唇,死寂的眸,残疾的腿。
呵。
这就是二十四岁的我。
所以活着,到底又还有什么意义?
无数次想死。
却还是一次又一次咬牙挺过来,我掐着大腿内侧的肉警告自己:“顾蔓依,你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活着出去!”
我不甘心,死也不甘心。
他们将我害成这幅不人不鬼的模样,凭什么还能心安理得的幸福快乐?
不,我忍不了,一刻也忍不了。
我预谋着逃跑。
我害怕自己如果再呆在这鬼地方,那仅存的意念会消耗殆尽,我怕我放弃。
可是,这儿的地理环境太艰难了。
除却这个工厂外,方圆几里,那都是荒芜的一片,甚至寸草不生。
太难逃出去了,连隐蔽的地方都没有。
所以这两年时间以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构思周密的逃跑计划。
我的耐性一天天的消散,我的身体一天天的垮掉。
更难以忍受的是,工厂里时不时就会有人对我拳打脚踢,我身上从来没有一处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