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目的是寻找一家看起来不那么起眼、中规中矩的酒馆或旅店,先解决住宿问题。
走着走着,身边的人流逐渐稀疏,洛德拐进了一条相对僻静的小巷。
也正是在这时,他才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似乎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有人在不远不近地跟着自己。
之前主干道上人山人海,气息混杂。
不好分辨,但现在巷子里只有寥寥数人,那种被尾随的感觉就变得清晰起来。
洛德故意放慢了脚步,想看看身后这家伙究竟想干什么。
“有点意思。”洛德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居然真有扒手盯上自己了?
他清晰地感觉到,身后那人悄无声息地靠近,一只手指动作略显笨拙地试图伸进他外套的口袋。
洛德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有点想笑,因为他外套口袋里空空如也,纯属摆设。
就在那只手刚刚探入口袋的瞬间。
洛德猛地出手,速度疾如闪电,精准地抓住了对方的手腕!
触手之处,感觉对方的腕骨颇为结实,显然不是弱不禁风之辈。
“小子,当扒手也不把招子放亮……”洛德一边说着,一边带着几分戏谑转过头,想看看是哪个不开眼的毛贼。
然而,当他看清对方的身形时,满腹的吐槽瞬间卡壳,变成了一脑袋的问号?!
他本以为会看到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孩、走投无路的小姑娘,或者是个沉迷赌博的老油条。
但他万万没想到,站在面前的,竟然是一个裹在破旧麻布袍子里、身高几乎比他自己还要高尚些许的“巨人”!
在这平均身高偏矮的世界里,这身影简直像鹤立鸡群!
你这体型当扒手?!
洛德内心疯狂吐槽。
从某种角度来说,或许也没毛病。
把所有发现你偷窃的人全都打趴下,然后再把东西拿走,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扒窃”……不对!
那根本就是抢劫好吗?!
这他娘的分明是土匪的行径!
吃着火锅,唱着歌,被马匪劫了!
让子弹飞一会得了!
“你想干什么?”洛德强行压下内心奔腾的吐槽欲望,手上依旧牢牢钳制着对方的手腕。
嗯,皮肤相当粗糙,布满老茧,看来是经常干体力活的。
小臂肌肉贲起,力量感十足,估计平时没少锻炼,绝非善茬。
当然,这种程度的力量在洛德眼里,跟路边的小石子没啥区别。
顶多是一脚踢开和稍微用点力踢开的差别。
“什么?!”响起的声音并非洛德预想中的粗犷男声,而是一道略显惊慌、但音色清脆的女声!
那女人猛地发力想要挣脱,但洛德反应更快,手上骤然加力。
顺势一拽一扭,只听一声轻微的“咔哒”声,干脆利落地将对方的手臂关节卸得脱臼!
“呃啊!”女人痛呼出声,声音带着压抑的痛楚。
因为吃痛,她身体一颤,裹在头上的破布兜帽滑落下来,露出了掩藏其下的真容。
金色的长发有些凌乱,如同阳光下的麦浪,一双碧蓝如涵的眼眸因疼痛而泛着水光。
五官立体分明,带着一种野性而健康的美。
肤色是充满活力的小麦色,显然常年经受风吹日晒。
手掌和指关节处的茧子清晰可见,诉说着主人并非养尊处优之辈。
这模样,这身材,这气质……你来当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