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不知,这个套路还是金胜教的。
有些证据,需要在特定的时间点出现,才能利益最大化。
过早、过晚,都不行。
就像现在这个。
而怎么达成这一目标,则要相应的技巧。
恰好。。。。。。金胜就是此道高手。
无论民事还是刑事。
善于利用诉讼规则,同样非常重要。
法官也是蔫坏,有故意放任双方交锋的嫌疑。
对专业人士来说,看一场高质量的较量,无异于是一种享受。
尤其是你来我往,看似表面平静,实则暗流涌动的那种。
“好,被告方,你先提交证据吧!”
“书记员记录一下。”
“由于新证据涉及录音、社交软件聊天记录,待本次庭审后,需要进一步检验三性问题。”
施俊霖一听,随即微笑着向对面原告席颔首示意了一下。
看似礼貌,实则挑衅意味浓烈。
没看到秦彦左手用力握了下拳头嘛!
好气哦。。。。。。
王蓓蓓把早已准备好的手机、以及两张打印出来的聊天记录,亲自送到了法官手里。
并且小声介绍了一下。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提交法庭时,需提供原始载体。
不得剪辑、增加、删改。。。。。
当然,如果非原始载体的通话录音经过合法手段取得。
且内容真实、完整,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那么仍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信任度。。。。。肯定没有原始的高。
趁着法官还在和王蓓蓓沟通,秦彦迅速凑过去跟一直没有开口的‘牛夫人’小声沟通了起来。
一旁的王昊,此时额头冒汗。
明显在提心吊胆。
施俊霖默默看着,嘴角露出一抹讥笑。
到了这一步,基本上已经回天乏术了。
就算是马上提出撤回‘起诉’,也没什么用了。
因为有庭审记录在。
这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庭审活动进行的详细记录。
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
即使原告当庭撤诉,庭审记录也不会因此失效或被销毁。
相反,它会作为法院工作记录的一部分,被永久保存在法院的档案系统中。
这有助于在后续需要时查阅和参考,确保案件处理的连续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