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筑英:“我也没想到那电影这么火,明明人类都开着战舰星际航行了,打起仗来还是拿着光剑砍来砍去。”
李强:“所以有影评人说了,《星球大战》其实是太空歌剧嘛。”
中南海。
“录像机普及之后,我们也会遇到和美国一样的问题。联邦调查局有警告,我们什么时候也做一个公安部警示或者"公安部提示呢?”
陈沄想到的是国内也会遇到同样的盗版问题。
“这个公安部和知识产权局那边已经安排上了。”
陈沄:“警示内容准备怎么写?”
李强:“大概就是FBI警告的中文翻译版吧。。。。
陈沄:“还是关于这个录像机录像带的事情,公安部向我说了些情况,就是走私。现在发现了几起案例,有苏联人到中国来买货卖到苏联去,其中就录像机、便携摄像机最多。”
这的确算是走私。
苏联市场。上销售的录像机、摄像机是加了很高的价格才卖的,千人民币买过去,他们会在商店里标价700卢布(3600人民币)。你可以说这是苏联对所有官方渠道进口的此类商品都征收了200%的
关税,也可以说是苏联的批发零售渠道(当然是垄断的)随意加价,反正在苏联这可以一体看待。
除了巨大的差价诱发走私,还有缺货。苏联其实也在走官方渠道从中国进口录像机、摄像机,但是数量是受限制的,苏联国家计委安排每年的民用商品投放总额是多少、其中录像机摄像机多少,这
些都有数,他们就只按计划进口这个数字的货物。
但苏联国内对这类商品的需求太大了,因此录像机、摄像机甚至在州内的特供商店里都是不太好买到的,州里的干部就算有工资有红包有一大堆卢布没地儿花,也没法换回来一个迷你摄像机,除非
拿到了更高级的特供指标。
没有特供指标怎么办?申请去中国出趟差。
没有去中国出差的机会怎么办?
托有机会去中国出差的同事带。
于是在某些有特别便利条件的城市,带货就成了专业职业了。再发展下去,那可不就是走私了吗。
从中国走私商品到苏联,首先跳脚的应该是苏联一方。不管走私贩子中途加价了多少,这些经营活动都是国家监管不到的,走私台录像机过去,苏联的商品销售链条就少了两千元的利润。
中国这边该管走私吗?
其实按现在各国的一般惯例,是没必要管的。官方的中苏进出口总公司给苏联的拿货价是1000人民币一台,带货者或走私商人(定义取决于他们一次带走多少台货)来中国买可能还不止1000人民币
呢,在柜台扫货怎么也得1200元台吧。总之,对中国来说并没有损失什么(或许走私出去,中国这边可能还会多一些收益)。
除非走私商人来扫货买的不是录像机摄像机这种消费品,而是高端芯片之类的敏感商品。
但此时中国这边遇到了个问题:根据公安部的调查,走私商人有超过23是用卢布买货。而中国这边,卖家卢布也收,人民币也收。
按照1976年以后中国与苏联的贸易平衡政策,其实这已经有点对国家的外贸造成影响了。现在的趋势已经很明显,如果不加控制,中国手里的卢布会越来越多,发展到严重淤积的状态,这就是个
金融风险点。
陈沄“必须得让他们意识到得用人民币向我们买货才行。我建议,央行和各大银行,对普通老百姓上交卢布兑换人民币的请求设一个限制,在不影响与苏联专家有交流的城市居民的前提下,限制那
些给苏联买家供货的卖场、批发场兑换卢布。
“总之,逼迫他们收人民币。也就等于逼迫苏联人琢磨怎么在苏联找到足够的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