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手覆上她发冷的手背,她的眉头就肉眼可见地舒展了些许。
太脆弱了。
不过是降温加上水土不服,居然就病得这么厉害。
穆盛洲恍惚忆起,自己好像曾经也养过这样娇弱的小玩意儿。
那是他妈妈死后不久,十岁的他身无分文地游荡,不知不觉逛到了一处邻近郊区的公园。
那里人烟荒僻,已经被废弃,经常有野狗成群结队地出没,打架、掠夺、骚扰行人,无恶不作。
他正巧碰见狗群集聚,听到异常凄惨的哭叫声,循声而去,从狗嘴里救下个瘦骨嶙峋的小孩儿。
瘦瘦的一根麻杆儿,手也小,只牵得住他的小指,抓住就不肯放手。
在自己都吃不饱的情况下,实在不该随便发善心。
如果换成如今的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扭头就走。
可惜那时候的穆盛洲,虽刚经历过剧变,体会过人情冷暖,却依然选择抠抠搜搜地将心腾出一小块,给了那脆弱的小东西。
一养就是十三年。
穆怀灵非常难养,动不动就生病,到了冬天更是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他赚到的钱全都填进了医院。
每逢她出门,他都要不厌其烦地给她从围巾到帽子全副武装起来。
可惜他花了那么多钱养出来的小东西,到最后竟然还是死了。
穆怀灵死后,他本不打算再养任何东西的。
太娇弱的东西,会病,会死。
钱再多也救不回来。
他没兴趣再去回忆当初的无能为力。
可如今看着病恹恹的辜苏,穆盛洲半跪在床前,抚着她冰凉手背,心里居然冒出了一个疯狂的念头——
再试一次。
抢过来。
养起来。
……
辜苏的病完全痊愈,是在三天后。
穆盛洲临时推迟了看诊,改为商务会谈。
对CORE的回访非常顺利,双方已经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约好第二天就签订合同。
一旦达成合作,给穆氏带来的回报预估将在三个亿以上。
对方顺理成章邀请他参加今晚的庆功宴。
按照惯例,这种晚宴是需要携女伴参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