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了牛角弓和红缨枪,会让自己吃力一些,但是她相信自己不会有问题:“我并没有那么需要这弓和枪,只是老王夸张了而已。”
少女听到凤云笙这么说,心下是七上八下,她自然是想要牛角弓和红缨枪回去交差,只是她不确定凤云笙这么说到底是说真话还是假话,万一因为自己而断送了一个少年的前程,那她可就罪孽深重了。
“拿着吧。”凤云笙见少女犹豫不决,干脆把牛角弓和红缨枪递给她。
阳光下,凤云笙一袭深色窄袖长衫,一缕清风吹来,吹起了凤云笙鬓边的发丝,那少女看着凤云笙,只觉得眼前这少年虽然面容极为普通,可对方那淡漠却又温柔的气质,却不知怎么的,就是让人心动。
一想到在所有人都对自己充满敌意,却只有她能理解自己,一想到凤云笙刚才在武器店里那英姿时,一想到对方是一个人三好青年的发愤图强的英雄时……
天啊,我该不会是对他动心了吧?
那少女只觉得自己现在的心犹如小鹿乱撞,她低下头,羞涩地接过凤云笙的牛角弓和枪,却在接过枪的时候觉得手腕一沉,险些要将枪脱手。
“你没事吧?”凤云笙眼疾手快将红缨枪扶稳,“你一个人能搬得动吗?”
那少女只觉得自己在触碰到凤云笙的那刻如同被电击一样,脸上火辣火辣的,连忙把手收回,然后也不知道脸该摆在哪里,只是把头低得很低,一味地摇头:“不、不用,我自己就可以了。”
然后拿下腰上的小钱袋放到凤云笙的掌心上:“这、这这个给你,我我我不是那种欺压百姓的人,所以这些钱给你!”
说着她便抱着红缨枪和牛角弓,像逃亡一样跑了,凤云笙看着自己手中多出来的钱袋,打开里面一看,里面静静地躺着二十片金灿灿的金叶子。
“那小白脸倒真不像是那种专门惹事的公子哥,”拔列浑看着那钱袋颇有感触地道,然后他看着凤云笙,脸上露出一抹坏笑,“不过老弟,没想到你还挺受欢迎的嘛,虽然对方是个男的,但好歹是有人喜欢。”
“什么?”凤云笙不太懂拔列浑在说些什么。
“哎呀,你就别装你不知道了,那小白脸的脸都红了,还不是喜欢你啊。”拔列浑继续揶揄道。
“别胡说,那是她晒到太阳才会脸红的。”
凤云笙虽然觉得这个解释似乎也有些牵强,但比起一个陌生的女子莫名其妙地就喜欢上“大众脸”的自己,前者显然要靠谱多了。
“哎呀老弟,你这样不行啊,告诉老哥,你现在是不是还没娶妻?”
凤云笙摇了摇头:“拔列大哥,我觉得我们现在不是讨论这些无聊事的时候……”
“什么叫做无聊事,这可是关系到传宗接代的问题啊,哪里无聊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无论哪个国家甚至是哪个时代都流行着的价值观,凤云笙也不想与他多言,只是径自走了出去。
为了避免有人说闲话,凤云笙让拔列浑去替自己选了一把弓(重三斤)和一把红缨枪(重十斤),而她自己则先去买马,午时在天香楼里集中。
于是他们便分头行动,凤云笙买了一匹马,这匹马她挑了马厩里最好的,虽然比起逸尘来说,它是相去甚远的。
买了马以后,她又买了马鞍、马镫、马鞭和辔头,买的自然都是高档货,保护好战马的装备自然也是十分重要。
而拔列浑也不负所托地给她选了一把比较好的弓和红缨枪,并且由于拔列浑和凤云笙是“结义金兰”的关系,老王特地给他算了便宜,当然老王是不知道这东西是给凤云笙买的,他只以为拔列浑是替别人跑腿的。
老王也有想过撬开拔列浑的嘴,但是拔列浑吃了一次亏,便把嘴巴闭得牢牢的,让老王只能看出对方知道什么,却应是撬不开他的嘴。
中午的时候他们先吃过饭,然后便开始商定接下来近半个月的训练内容。凤云笙和拔列浑对于训练内容上比较一致,他们都一致认为应该把练习臂力放在首要的位置上,其次便是枪的用法,再者是骑射。
但是练力固然重要,但练力量并不适合长时间练习,而且练力的方法有很多,比如说在练枪的时候负重练习,所以在练习的时间长度来讲,还是枪刺用的时间比较多。
于是乎凤云笙中午吃完饭后,就开始了她学习用枪的第一课,她是和拔列浑到郊外的破庙附近的树林里练习的。
枪法的第一课比拔列浑预想的要好,他觉得凤云笙的领悟能力很好,很多东西都是一点就通,而且还能举一反三,所以一个下午她就把本来要两天才能消化的内容都熟练掌握了,这实在让拔列浑吃了一惊,同时也让他有信心,将凤云笙在剩下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打磨成一个能把枪使得不赖的人。
日暮,燕宫,月华宫。
“罗莲,你可算回来了!”钩月公主看着疾步而来的小宫女,倏尔将目光转到旁边那个太监打扮的少年,“卫承哥哥,你也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