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是要到金麦城?你们到金麦城,只要找到官方报到就有人带你们到住处,直到你们成年,你们都能够享受三餐,学堂学习的福利。每旬日,还能领一些零花钱。
金麦城不会雇佣孩童。只会给他们杂工做。
因为他们在金麦城,生活根本不会出问题。”
钱汝君发现,这几个孩子,对金麦城的认识,也不是很清楚。
他们只知道,金麦城被称为自由之城。只要到金麦城,你就很容易能够获得一个身份。能够过幸福的生活。
但是他们对这个城市,没有基本的概念。他们的想象中的城市,大概就是他们心中的幸福吧!
钱汝君知道,金麦城是一个人为的城市,有不符合人们心里需要的部分,有超乎想像的部分,也有人们心中最向往的部分。
钱汝君没有多说什么,金麦城的好坏,应该由他们自己去发现。她只是他们路途中遇到的一个会染色的水滴。
一大片云彩飞飘过,天空变暗了,雨开始下下来了。
少年忙碌了起来,他没有在钱汝君耳边一直唠叨的有关自己福利的问题,该做事的时候,他放下一切,开始做事。
然而钱汝君却知道,危险正在接近少年。或许她想恶作剧,也或许她想要给少年一个考验,说到底,这或许是钱汝君第一次对一个男性感到兴趣。
不过钱汝君已经放弃爱情,而且少年所拥有的东西,其实没有资格让钱汝君去爱,只不过钱汝君,对于少年的习性有点感到好玩,并且觉得他的未来的发展应该会不错。
少年转头看到一张血盆大口吃着深深白牙,向他的咽喉咬来。
几个孩童在另外一边忙碌着,而钱汝君闭上眼睛假寐,似乎没有发现,他已经陷入危机。
少年一骨碌爬起,紧紧握住手中的棒槌,往外一送。
棒槌是他拨弄火所需要的一个工具。
此时他拥有的刀正在旁边。
利用棒槌把,对方的嘴推出去的时候,他顺手拿起刀,有了锋利的刀在手上,他对自己生命的安全开始有了信心。
他知道,虽然也能不好吃,但是他们必须把野狼,杀死否则就会威胁到这里人的生命。
最让他感到担心的就是,野狼向来不是单独存在,而是成为一群一群会单独存在的人,只有孤狼往往特别的强大。
但是再怎么说,孤狼都没有狼群可怕。
大蓬的鲜血喷射出來,硕大的嘴巴已经被少年的刀子撕开,下巴无力垂下,面对这样的野兽,不杀死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少年连忙挥起刀子,重重地砍在青狼的脖子上,青狼的头一下子从身体上断开,耷拉在脖子上仅有一层狼皮相连。
事情的发生结束,不过短短三十秒的时间,少年是仿佛与狼拼杀了一个世纪。
就算他平时常狩猎猎物,对于狼这种东西还是有一种畏惧。
最主要是狼不好骗,而且容易记仇。
放下心来之后,他开始注意狼的毛皮,如果是狼群,必定是油光水滑,营养不错,因为只有狼群才能够提供他如此好的营养。
“幸好是孤狼,你们可以不用怕……”
“你怎么知道他是孤狼?”钱汝君颇有兴趣的问少年,在她的眼里并没有害怕。
少年时常在野外打猎,对于动物的情绪,感觉非常敏锐。
对于人,时常照看几个弟妹,他也能够做到精准的判断。有这种本能,他才能够在山野里好好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