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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怒目金刚(第3页)

这才回到大慈和尚身边。

大慈和尚笑道:“你确实是个虔诚之人。”

呵呵。

李闲云道:“还请大师指点迷津!”

大慈和尚想了想,道:“你知道,寺庙是国有资产。”

“嗯。”李闲云点点头。

华国的寺庙基本都是国有,或者集体的。

用国家的话说,信仰不能个人持有。

但是寺庙可以承包,也可以自己盖新的,只要关系到位!

虽然寺庙属于国家,管理却基本都是寺庙的人负责,主持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经理人。

要不是少林寺也不能开出“少林寺股份有限公司”来。

信仰产业,也是产业!

只不过是特殊产业,出售的是人们内心需求的满足。

大慈和尚道:“这两年,清凉寺的香客不多。”

李闲云点头:“能理解。现在的香客都去参拜灵山大佛了。”

大慈和尚叹口气:“清屏山风景有限,江城景点众多,清屏山却排不上名号。没有游客,也就无法转化香客。”

这年头都讲转化率,香客也从游客来。

清屏山游客不多,香火自然也旺不起来。

李闲云笑眯眯道:“我若请了佛爷,这一单便足以让清凉寺大富大贵。”

大慈和尚摇头:“出家人不求大富大贵,只望香火旺盛,造福众生!”

哦,你们家香火要是不收钱我到是相信。

矛盾无处不在,李闲云逐渐习惯。

大慈和尚已道:“李董事长擅长经营,或许可以让清屏山重起人气。”

嗯?

李闲云明白了大慈和尚的意思。

合着你是想让我帮你经营清凉寺?

不对,不是帮你经营清凉寺,而是让清凉寺香火旺盛起来——就是让我给你打白工。

李闲云想了想,问:“若是如此,我便可请佛爷?”

“国有资产不可转让,但如果李董事长能包下这片园林,那么暂请自然是可以的,不用花一分钱。”大慈和尚回答。

暂请?

哦,就是租借的意思了。

按老和尚的意思,就是这怒目金刚的产权依然是清凉寺的,只不过被你请过去在你那里放放,为你镇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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