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她不可能喜欢上自己,倒不如一直恨着他。
恨比喜欢更不容易被遗忘,不是吗。
他哑着声音喊她的名字:“林望书。”
“嗯。”
“等小漾再大点了,我们就退休好不好。”
“我和你回青市。”
青市是林望书妈妈的老家,她小的时候在那里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
她有点不解:“怎么突然想去青市了。”
“想和你一直在一起。”
“不被人打扰的,单独在一起。”
你看吧,他本质上还是冷血的那一个。
他很爱女儿,因为女儿是他和林望书的女儿,是林望书十月怀胎,辛苦生下来的。
但他最爱的,永远都是林望书。
永远这两个字其实挺遥远的,所以他不去奢望。
他只希望接下来,生命流逝的每一天里,都是林望书陪在他的身边。
人们都说,喜欢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会逐次减少。
怎么可能啊。
喜欢是茧,把人缠的死死的,然后从里面开始腐烂,变成养料,开始滋养□□,然后继续喜欢。
爱是一种本能——他之前在一本书里看见过这句话。
哪怕变成行尸走肉了,本能仍旧继续。
林望书给他答复:“好,等小漾长大结婚,我就陪你去青市,你想去哪里我都陪着你。”
他很自私不是吗。
居然想抛下女儿,自己离开。
人性的劣根在酒精的侵蚀下,短暂的浮现。
他又摇头:“算了。”
“还是要留下来的,万一她被欺负,总得有爸爸去给她撑腰。”
林望书笑他:“万一她脾气随你呢。”
“随我也好。”他抱她抱的紧,像在利用她的身体取暖,“那样就不会受欺负了。”
江丛羡左肩上有一个纹身,是用来遮盖伤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