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玩,办正事。”
“什么正事啊?”铃铛追问他。
郑直想了想,说:“先去给你买几身好看的衣服,再去拍照片。”
铃铛撇嘴:“为什么要拍照片啊?我不喜欢拍照片,我讨厌镜头。况且,就算要拍照片,我也不用穿新衣服。我穿着旧衣服不好看吗?”
他身上穿的还是郑直的T恤,带着洗衣粉和阳光的味道,又因为是旧衣服,所以非常柔软舒适。
郑直掏了下裤兜,把今早路过超市时顺手买的皮筋拿出来给了铃铛,示意他扎好头发。
郑直安慰铃铛:“这个照片你今天是非拍不可了。不过你放心,不管你穿着新衣服还是旧衣服,拍出来的样子都不会太好看的。”
“什么照片啊?”
“身份证照。”
“哇!”
72。
“给我看看嘛。”
“不行。”
“就看一眼。”
“一眼都不行。”
“求求你啦。难道你的身份证照片就这么见不得人吗?”
“对,太丑了,我自卑。”
“不能吧……”铃铛背着手,又仔细看了看郑直的脸。“就给我看一小下?”铃铛举起右手,食指拇指贴得极其近,表示真的就一小小下。
“好吧。”郑直叹了口气,回卧室找出钱包,掏出里面的身份证。
郑直说:“来,给你见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正面。”
铃铛:“……”
铃铛伸手去抢郑直的身份证,说:“我想看有照片的那一面!”
郑直拿着身份证的那只手向上伸直,用身高碾压铃铛。
铃铛眯起眼睛,突然灵机一动,伸手去挠郑直的咯吱窝。
郑直面无表情不为所动。
“你居然不怕痒!”铃铛无计可施,只好放弃。
郑直这才笑出声,他飞快地摸了一把铃铛的头顶,在铃铛的抗议声里解释道:“我不是不怕痒,但是我可以忍住不笑。”
铃铛抱着胳膊,哼了一声。
郑直把自己的身份证递到铃铛面前:“给你看给你看,别生气啦。”
铃铛接过,气呼呼地哼了一声,但马上又笑了。
他满怀期待地翻开那张身份证,想看看郑直之前的模样。
――照片上的人,大概十八九岁,瘦得厉害,显露出脸上锋利的线条。头发被剃得极短,近乎于贴皮的圆寸。就像……
郑直无奈出声:“就像劳改犯是不是?”
铃铛看一眼照片,再看看眼前的真人,又看一眼照片,又看一眼真人,感慨道:“真的差好多。这是你什么时候拍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