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就到了掰头‘法条’这个阶段了。
刘莹先是反驳公诉方定下的‘罪名’。
故意伤害致死。
一定得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两人平时虽有一些小纠纷、小矛盾,但并无深仇大恨。
谁会没事想弄死对方,然后自己却有可能得赔条命出来。
这现实吗?
再一个,人家夫妻俩率先动手攻击了,二对一的情况下,阻挡、反击都来及,谁还能想到刘彩芽有心脏方面的疾病。
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那纯粹只是意外。
现场笔录不是都说了,刘彩芽倒地后,梅芳菊立即停止了反击,还积极配合救治。
表情很是惊慌、焦急。
除非拥有‘长剧老戏骨’的演技,否则就是内心真实表现。
这更能说明一切都是意外。
(预见自身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妥妥的‘过失致人死亡’嘛!
谁都挑不出毛病。
除非公诉方能拿出其它更有力证据,来证明梅芳菊就是故意要搞死对方。
否则就是个实打实的‘疑点利益’。
再加上庭前辅导做的不错,梅芳菊仗着自己的‘职业身份’,外加懊恼、后悔、眼泪的表现,可谓是赚足了印象分。
视频中,金胜还能看到公诉人颇为无奈的表情。
虽说案子没有当庭宣判,但想来判的不会很重。
对于刘莹来说,这就是一场胜利。
说真的,梅芳菊算是运气好。
如果换成由金胜出庭,秦彦肯定会出招阴上一把。
一旦王明城蹦跶出来,说不定检察署会直接更改公诉罪名。
由故意伤害,变成故意杀人。
刑期10年起步。
哪像现在打的‘过失’,量刑差距可不是一般大。
金胜其实还有一招没有教给刘莹。
那就是‘赔偿’手段。
针对梅芳菊自身一个经济情况,绝对满足不了对方提出的条件。
换而言之,就是拿不到谅解书。
但没事。。。。。。钱可以没有,态度一定得有。
比如交待律师,把自己所有存款全都取出来,送去给受害人家属。
无论是几千、还是几万,什么金额都行。
记住。。。。一定得是‘全部’。
然后,送去给受害者家属。
如果对方坚定的不肯收,那就送到检察官手中,说清楚情况,希望他代为转达。
在公诉人和法官眼中,这是一种歉意、忏悔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