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来也是奇怪,程欢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去习惯如何不用腿生活,却在短短的数分钟内迅速学会了如何用腿走路。
走出咖啡厅后,她先是驻足观察了一下大街上路人们行走的姿态,然后如法炮制,竟然也走的像模像样,完全没有了刚才磕磕碰碰的样子。
滨海长廊上,青灰的女性铜像高举着明珠伫立在海边,背后港城高大繁华的建筑。
欧洲面孔的乐队组合在大雨棚底下弹着欢快的小曲,周围有行人在伴随着音乐起舞,偶尔还会有新的路人被他们拉进这场表演当中。
自由的、散漫的、没有章节地随着节奏舞动着自己的手脚。
程欢是被个看上去只有十四五岁的小伙子拉进这场狂欢当中的。
“eandjoinus!”
所谓盛情难却,加上健康的双腿带给她的不是喜悦,更是一种新生,程欢也跟着在人群中扭动着自己的身体。
四月的港城是阴郁无常的,转而就下起了细细绵绵的毛毛雨,将路人的热情缓慢地浇灭。
但程欢仍然沉浸在其中,和那几个外国的小伙子小妹妹跳得火热。
“you‘rehuntingforlove,killingforpleasure
你为爱而狩,快意杀戮
lostincretejungle
迷失于这混凝土构筑的丛林
ifiamalone
孤身一人
youmakemeastranger…
让我成为了另一个人…”
伴随着节奏的鼓点,微微卷曲的长发在雨中划出了漂亮的弧度,程欢的白裙一如既往地素雅轻盈,却偏偏像株野生野长的红玫瑰,燃烧着火焰的色彩,将青灰的雨幕生生划开了一道口子。
咖啡厅的服务生带着一把伞和一张纸找了过来。
黑色的雨伞上印有某个大牌的logo,一看就是非卖品,而那张纸…
程欢缓缓打开,是一幅画。
黑色的笔触寥寥几笔将周围的城市景观画了个大概,位于那些跃动的躯壳中央,唯程欢的身影最清晰,玲珑纤细的线条,飞舞的发丝和裙角,每一个细节都栩栩如生,好似下一刻就要从画里跳出来拂过她的脸庞。
程欢看的有些脸热,白皙的脸颊染上若有似无的桃色。
就好像…画家眼里的世界只剩下了自己一般…
“这画是你画的吗?”
服务生连忙摆手否认,“当然不是!是店里一个客人画的,她托我转交给你,还有这把伞也是。”
程欢点头,翻到画作的背面,黑色的钢笔落款写着一个单词——
garcia。
想必就是画师的名字了。
程欢在心里反复咀嚼着这个英文单词。
又问:“那她现在还在店里吗?”
服务生露出个难办的脸色,好一会儿才说:“那位小姐已经离开了。”
程欢有些失望,但还是立马说道,“如果你还有机会见到她的话,请帮忙转达我的谢意,我很喜欢这幅画,真的很漂亮!”
服务生点了点头,然后冒着毛毛雨快步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