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东西绊住我的脚踝,我猝防不及,于是向前倒去,一松雨伞飞出手上,在以面贴地的最后一刻前恰恰好用手撑住。
从地上慢慢爬了起来,回过头想看清绊倒我的物体,一道天雷打下。
好奇心杀死一只猫。
第7章17-19
17
说实话,我想过无数种再遇库洛洛的可能。
从某天醒来发现被绑去流星街,到伊耳谜亲自提我去见团长。躲到这里这阵子以来閒来无事就想一下,内容千奇百怪、包罗万象,想得太多有时候都觉得好像转个头就会看到那一身没品的打扮出现在我身後。
虽然如果真的得遇到蜘蛛头,比起皮大衣我还是比较偏好西装的。
就算俊美如潘安再世,品位很差也是徒然。
一个尽往身上插钉子、一个光著上身套大衣、一个穿得像拼组错误的几何图案──猎人世界的三大美色每个都是经典范例,打扮的风格创意无限、热情奔放。
但想得再多好像也没用,生命就是无数的惊喜,因为没有任何情况是现在这一种。
18
躺在地上这个人是我的杀身凶手。
连忙拿起手机藉著微弱的光源看清楚那张脸,连带也看清楚额上的刺青。
货真价实绝无虚假,因为见证人就是我自己。
七个月前他在我租的房间里将我断颈谋杀,将我留下的租屋处作为蜘蛛临时的据点;四个月前我成功逃离死亡,醒来後跟他的手下隔著一张桌子吃披萨,还是我付的帐。
短短半年,他是恍若隔世,我是真的隔了世。
然後这个人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他伤很重,快死了。
对团长而言我曾经不过就是一块披萨的程度。
我曾经盯著那块披萨问过自己,恐惧到了尽头就没有恐惧了,是否憎恨到了最後就不恨了呢?
我的答案是恨意不会因为到了尽头就不恨,只是有没有能力去恨。憎恨也需要能力,或者就算有能力也连累不到我。我认定披萨没有那个能力反过来把我吃下去,所以就算它恨我也无所谓。
一切不过是同样道理。
汉摩比拉法典告诉我们,别人断了你一只手你就也斩断他一只手。同理可证,以前他砍死我现在我砍死他也是理所当然,毕竟杀人就要偿命。
出来混的就是要还。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
我想让他挨刀的人一定非同凡响,比如说以前用一张扑克牌把我分尸的变态,又比如说住在山上的那位男主人。
这个男人就快要死了。
他伤得很重,毫无反抗能力,我只要回头去店里拿菜刀一刀往他的心脏戳下去,马上清爽乾净,也算为民除害、为社会的和平尽一份心力。
以前不能恨是没有能力,恨了是累我不是累他,因为他不在意。
我不恨吗?
恨。
就像我恨西索一样,凭什麽就被人硬塞了个破东西我要莫名其妙死在他手上?亏我还是合法纳税的好公民,最後还不是差点被当成垃圾扔进流星街。
开什麽玩笑,有没有搞错?
简直乱七八糟。
现在我有能力了,团长毫无反抗能力躺在前面任我宰割,这机会千载难逢,过了这村没了这店。